杨陵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启用
杨陵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执法文书用印管理,我局现就启用“杨陵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正式启用“杨陵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
二、该专用章仅限用于本单位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中,出具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执法文书使用,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与本局行政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超出范围使用无效。
附件:杨陵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印模
特此公告。
杨陵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