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凌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由申请人自愿申请,经社区居委会受理、公示,镇、街道办初审,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已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进行复审,共有8名申请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公示期(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6日)5天。在此期间,如对以上人员资格条件有异议,请向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人资格。举报电话029-87045578
序号 |
申请人/家庭成员 |
户籍 |
工作单位 |
1
|
李思勇 |
杨凌 |
杨凌中等职业学校 |
刘巧利 |
务农 |
||
李思娟 |
杨凌农科大农药研究所 |
||
2
|
车军 |
武功 |
众兴菌业 |
袁亮亮 |
无 |
||
车璐璐 |
|
||
车攀 |
|
||
3 |
贾帆 |
宝鸡 |
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
王小霞 |
|
||
4 |
姜梦洁 |
郑州 |
杨凌医科学校 |
任龙涛 |
自由职业 |
||
任一依 |
|
||
任一柠 |
|
||
5 |
王敏 |
杨凌 |
陕西鹏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 |
陈敏娟 |
武功 |
杨凌盐业专营有限公司 |
李奕泽 |
学生 |
||
7 |
牛辰毅 |
杨凌 |
陕西兴诚兴农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8 |
李思凯 |
西安 |
陕西弘康精一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