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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国土局召开“大棚房”问题 排查整治工作会议

示范区国土局召开“大棚房”问题 排查整治工作会议

9月18日,示范区国土局召开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及示范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精神,研究了全区“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有关工作。

会议强调,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要务必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把推进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全力推进“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

会议要求,要立即组建局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区“大棚房”问题的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由三名处级干部按照基层国土所管辖,分别带领一组工作人员,深入实地开展辖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排查,做到逢棚必进、逢棚必查,建立排查整改台账。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以坚决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确保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要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大棚房”以外的农地非农用问题,积极督促问题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