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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10日至7月2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杨陵区人社局党委进行了为期两个半月的巡察,8月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人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公开原则和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整改从严,强化督促检查

区委第二巡察组召开反馈意见会后,局党委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此次区委巡察是对我局党委的一次全面“体检”。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准确客观、中肯深刻,局党委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并立即开展整改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局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局党委问题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跟踪督办,并及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进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制定印发《杨陵区人社局党委落实杨陵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反馈意见梳理细化为4大类30条具体问题。各单位根据反馈意见确定整改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对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举全局之力,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建立台账,夯实责任。一是围绕4大类30个具体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以及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将各类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做到了反馈意见全落实、全覆盖。二是局党委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直接责任人,认真对照本单位存在问题,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加强督促,确保实效。局党委坚持突出重点、把握进度、强化跟踪、全面从严原则,通过定期例会、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全局重点工作内容,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整改落实工作的进度和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整改落实到位

对照4大类30条具体问题的整改任务,结合人社工作实际,本着“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标本兼治”的原则进行全面整改。目前30个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党的领导方面(10项)

1.局党委纪律和规矩意识树的不牢,个别班子成员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工作激情减退、干劲不足,未能发挥表率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对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更新,补充完善近期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并严格按照要求学习,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省示范区领导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讲话和《杨陵区关于加快追赶超越争先进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不断提升政治修养,克服懈怠思想。二是9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同提升思想认识。三是坚持召开月度党建工作专题会,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四重”工作。

2.2017年庆“七·一”时,局党委对发挥表彰奖励导向作用认识不到位,评优评先的数量把控不严,7个党支部表彰了4个,机关党支部在职党员12名,区、局两级表彰了6名。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7年“七一”评优情况进行回头望,区级表彰申报和党委表彰评选按照议事决策程序确定,针对表彰人员集中在机关支部导致表彰奖励导向作用不明显的情况,局党委认真反思,在2018年度表彰奖励过程中严把数量和质量关。二是对《人社局党委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修订,完善鼓励激励措施。

3.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重视不够,党性锻炼不经常,党员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服务窗口的个别党员干部群众投诉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周三集中学习制度,采取各支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组织全系统党员积极参与重大活动期间的维稳执勤,深入社区和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开展志愿服务。二是对人社系统公共服务事项进行重新修订,优化办事程序,并在人社服务大厅上墙公示。三是加强对大厅服务人员的管理,建立晨会制度,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全体亮牌上岗,加强对服务窗口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提升服务水平。

4.局党委没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管大局、把方向、做决策、抓落实的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中心组学习,不断提升思想认识,明确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提高做决策、抓落实的能力。二是班子成员对深入分管领域进行调查研究,9月初,局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书记进行逐一谈话,了解各单位在执行党委决策时存在的困难,班子成员也分别在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领域进行调研,指导工作推进。

5.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和用工检查力度不大,项目建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征缴不到位,处置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不力,群众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方案,通过新闻媒体,12333热线、人才招聘会、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宣传,深入用人单位上门宣传,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遵法守法意识,确保我区劳企关系和谐稳定。二是建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累计征收301家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600万元,并与各职能部门不定期进行巡查,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巡查及案件办理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理。2018年以来对辖区115家生产企业开展了劳动用工日常检查,对其中59家用工不规范的企业,责令其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意见180条。全年受理投诉举报拖欠工资案件21起,已结案17起,其余4起正在办理,为223名劳动者追讨工资213.1156万元。通过责令整改,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利益通过排查工作,及时化解了工资拖欠问题,确保了劳动者工资权益和我区社会稳定。

6.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重视不够,宣传力度不大,推进缓慢。退休人员年检认证方法不够灵活,认证率未达到100%。社会保障业务信息化水平不高,大病保险兑付不及时,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一是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印制发放宣传资料,9月3日印发《关于开展全民参保入户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进行社保政策宣传,9月20日利用政策宣传月深入各个镇办开展宣传。二是按照省人社厅相关要求,9月7日印发了《关于推广使用“陕西养老保险收集APP”取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取消每年的集中生存认证,推行使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进行网上认证。三是积极配合示范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开展信息资源需求调研、系统汇总,为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晚上办理提供依据。通过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证明材料,规范政务服务,推进互联网平台建设,努力使在服务窗口经办过程中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三是建立大病保险业务台账,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做好大病保险待遇的兑付。

7.局党委担当精神不够,谋划改革发展不够坚强有力,对“追赶超越”定位和“四重工作”认识不到位。“放管服”改革工作思考不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宣传指导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在周工作例会上,要求各单位将“追赶超越”和“四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并由分管领导进行点评和安排。二是根据今年“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我区成立了八办五组工作机构,印发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及系列行动方案;同时,指导区级8个部门,制定印发“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三是指导审批服务局筹备组人员,对2013年以来国家省上取消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逐一核对,完善了三张清单(取消清单、承接清单、合并清单),在此基础上又指导审批服务局筹备组人员,结合陕西省行政许可三级四同目录清单,对全区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逐一核对,动态调整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8.干部激励措施不够有力,区委安排的“三项机制”配套政策跟进不力,承担的13项重点任务仅完成了8项。

整改情况:对区人社局《关于分解区委“三项机制”2016年度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落实情况进行“回头望”,人事科已通过政务内网印发通知,收集各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情况,建立干部累功台账;按照全省统一安排,2018年新招录公务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名,医学类本科生13名,免费师范生2名。并对新招录公务员进行培训,补充全区工作人员;按照安排非领导职务管理已经移交区委组织部;医保中心从2018年起,逐步改革体检方式,取消体检套餐,不断提升体检实效;严格落实年休假制度,并按上级统一安排发放以前年度未休年休假补贴。

9. 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力度不够大,就业岗位开发不够全面,就业政策托底人员比例较大。精准扶贫中开展的技能培训、岗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与劳动力转移就业联系不紧密,存在“两张皮”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网络、公告等形式发布各类企业招聘信息,2018年累计开发并发布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岗位54期1620个岗位。二是9月21日在人社服务大厅举办主题为“实名服务,精准到人,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专场招聘会,全年累计召开3场就业岗位选聘会。三是加强调查研究,根据精准扶贫就业创业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报告并进行整改。

10.对全区各单位人事管理指导不力,工人身份转岗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防治“吃空饷”问题未建立长效机制,2015年集中整治后再未进行“回头看”。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上级反映工人身份转岗问题,待国家和我省出台相关政策后予以落实。二是已设立“吃空饷”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在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不定期对全区各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快进行处理。三是7月下旬对教育系统人员编制情况进行调查,防止“吃空饷”现象发生。

(二)党的建设方面(10项)

11. 局党委对本系统党的建设抓得不够有力,重安排部署、轻督促落实。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讲党课次数不够。20177月以来全系统未继续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由局党委副书记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每月对下属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以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书记分别在本支部讲党课,局党委书记于6月28日向全体党员讲党课,在前往梁家河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路上,向党员干部讲授党课。三是印发了《关于在全系统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的通知》,在全系统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

12. 全系统的党员活动代替机关党支部活动较为普遍。利普联合党支部党建活动开展不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相关规定,机关支部结合实际,制订了《杨陵区人社局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认真开展好主题党日系列活动,并做好资料收集等工作。二是利普联合党支部组织支部党员深入福利院为孤寡老人清理卫生,为孩子们送衣物等,陪孩子们玩游戏,开展了以送温暖为主要内容的党建活动,丰富了支部活动形式,激发了党员职工的奉献精神。

13.按季度收缴党费,发展党员存在资料填写不规范外调材料缺失等问题。

整改情况:对发展党员资料进行查漏补缺,规范完善,补充了外调材料,规范了党员发展材料的填写。在第三季度党费收缴过程中,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季度最后一个月5日集中收缴,并按时上交区委组织部,严格了党费收缴规定。

14.劳动监察大队党支部现仅有党员2名,组织不健全。

整改情况:新任监察大队队长已到位,党员关系已按照程序完成转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党支部按照要求进行党组织改选,不断健全基层组织,确保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正常发挥。

15. 局党委对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不足,主动性不强。没有对下属单位的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开展专门的党务知识培训;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规范,2016年以开展春节慰问、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代替主题党日活动,2017年仅开展了5次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组织全系统党务工作者以党务系统操作、党建信息采写报送为内容开展了集中培训,并要求以后常态化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二是规范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丰富活动形式,充分结合人社职能,局党委安排9月20日前往职业农民创业示范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9月26日下午赴创新创业基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服务创业为内容,激发干部担当精神。

16.局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会议记录不规范、混记,下属单位党支部会议记录、工作记录混记,要素不全。机关党支部近年的会议记录缺失。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党委会议(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局务会、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要求。指导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党支部进一步规范各类会议记录,机关党支部明确专人记录,按要求完善记录要素。

17. 局党委议事规则不完善,议事程序不规范,末位表态执行不严格。“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对一些重大事项,会前酝酿不充分,沟通交流不够,存在会上通报代替民主决策、签字代替集体决策的现象。不注重决策报告,近3年未向区纪委报备“三重一大”事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委会议(局务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各项议事制度。明确了党委会议发言顺序,严格执行末尾表态制度。二是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议事程序,在局务会议和党委会议研究前,班子成员先行沟通酝酿,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进行表决。三是深入学习三重一大报告制度,按照要求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局纪委或派驻纪检组列席党委会,会后将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报告,并长期坚持。

18.局党委对下属单位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监管不到位,下属单位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党组织未能及时参与决策。

整改情况:局纪委建立台账,督查检查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各单位党组织及时参与本单位重大决策。

19.局党委对政治生活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党内政治生活表面化、平淡化倾向。党委中心组学习要求不严不实,传达文件多,讨论交流少,2017年仅有3次学习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对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更新,补充完善近期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并严格按照要求学习。二是修订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8月2日进行强化执行力落实力专题研讨,9月6日进行了改革开放40周年思想再解放专题研讨,10月11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局党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班子和部分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近3年部分内容雷同。个别班子成员未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整改情况:经过认真筹备,局党委于9月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亲自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委书记审核把关,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机关支部的学习活动。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6项)

21.局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够,定期研究部署的工作机制还未形成。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第三季度局党委于7月12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会议,结合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确定以全系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为手段,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时刻绷紧纪律之弦。

22.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下属单位教育引导不经常,压力传导层层递减。2017年局党委与下属单位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千篇一律,未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分管单位指导业务开展,局党委书记颜冰清同志对各单位干部作风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副局长崔晓峰同志对劳动监察大队近期劳务纠纷处理进行指导协调,副局长郭维侠同志就开展全民参保计划,人社服务大厅管理、作风建设和服务事项进行指导。二是长期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台账制度,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今后及时将学习、纪检工作、业务工作情况录入台账。

23.纪实制度执行不严,2017年个别领导干部的纪实手册存在代填的现象。

整改情况:落实好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将有关资料确定好后,由领导干部本人填写,坚决避免代填现象,并长期坚持。

24. 局党委对纪委支持力度不大,纪委力量配备不到位。局纪委聚焦主业主责不够,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发现问题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各党支部按照程序向局党委报告各支部确定的纪检干事人员名单。二是局纪委利用每周三集中或自学的机会,向各纪检干事传送学习资料,检查和通报学习情况,并长期坚持。

25.对于个别违反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的问题处置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主要负责同志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愿动真碰硬,在党委考核评优、表彰先进、发放奖金时,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纪委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对近期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二是局纪委改变工作作风,建立监督检查台账,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的监督,对近期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进行谈话。三是局纪委书记积极参与区委第五轮巡察,加强党性锻炼,重鼓干劲,克服“老好人”思想,积极投入工作。

26.局党委和纪委没有及时转变观念,坚持挺纪在前,实践运用好党内监督的新理念新经验。对党员干部的监督重视不够、办法不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常态还未完全形成,3年以来仅印发一起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期间发现的签到、签退制度执行不严的情况,经局党委研究,对有关人员运用四种形态进行问责处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二是局纪委建立检查指导工作台账,不定期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纪律作风进行检查,加强纪律约束,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

(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和反腐败斗争方面(4项)

27.局党委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监管不够,机关和下属单位内控制度和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存在隐患。

整改情况:结合人员变动和工作实际,对全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进行重新修订,加大对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长期坚持,让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发挥应有作用。

28.就业培训的实名参与、实时监管、资金拨付、制度建设等系统的防控举措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区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工作的意见》(杨人社发〔2018〕215号)文件,对就业创业管理工作进行规范。二是召开关于规范杨凌民办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就业创业培训工作。

29.社保基金稽核力度不大,资金安全存在防控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进行回头望,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出纳和会计分设制度,定期对基金进行稽核。二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费强化事后监管检查的通知》,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保障资金安全,10月8日至10日集中对杨陵街道办、大寨街道办、五泉镇、揉谷镇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30.机关和各下属各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不严格,存在不盘点、不销核、漏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二是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固定资产大盘点,建立台账,及时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按照规定开展报废资产申报核销。

三、整改成效

通过这次巡察整改,对我局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都起到了极大的推动和帮助,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我局得到了有效贯彻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始终扛在肩上,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二是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明显转变,对待工作态度更加积极主动。群众接访、群众办事的效率和满意率明显提升,形成了人社工作新作风、新气象和新变化;三是初步确立了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局机关各项制度基本建立和完善,为全局各项工作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四、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开展回头望,加强跟踪检查,防止出现反弹。同时在各项工作中,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和整改,进一步提升人社工作整体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

(二)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巩固整改成果。整改的目的是为更好的服务群众,更高效的开展工作,通过整改过程中制定管用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再次发生,进一步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果。

(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充分运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控,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真正做到全局上下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29-8701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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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陵区人社局委员会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