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陵区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暂行规定》(杨办发〔2017〕26号)有关规定,第四季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在区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由区级四大家主要领导、各区级分管领导带队,抽调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部分人员组成8个小组,对全区各单位2017年第四季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对全年工作进行考评,现将四季度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镇办(5个)
五泉镇 95.30 揉谷镇 93.70
李台街道办 94.90 大寨街道办 94.60
杨陵街道办 94.90
二、党群部门(13个)
区委区政府办 |
95.82 |
政法委 |
95.08 |
团 委 |
94.12 |
法 院 |
94.20 |
组织部 |
95.74 |
统战部 |
95.40 |
宣传部 |
95.69 |
档案局 |
91.77 |
工 会 |
94.56 |
检察院 |
94.40 |
妇 联 |
94.27 |
农工部 |
95.05 |
考核办 |
94.90 |
三、政府经济发展部门及国有企业(15个)
财政局 95.39 交通局 94.94
发改局 95.96 住建局 95.76
农林局 95.38 农业园区办 94.91
国土分局 91.31 招商一局 94.70
水务局 92.92 招商二局 88.17
工信局 95.13 城投公司 92.85
公交公司 93.36 农投公司 94.20
文投公司 93.10
四、政府综合管理部门(21个)
人社局 95.33 民政局 95.97
教育局 94.48卫计局 95.10
科技局 94.24统计局 94.92
审计局 95.45信访局 94.89
文体局 95.08安监局 94.65
食安办 94.42残 联 94.62
司法局 94.10教育督导室 94.26
供销社 92.29城改办 92.32
环保局 94.03国资局 93.73
市政局 94.90扶贫办 93.80
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93.50
各部门(单位)要正确对待考核结果,认真总结2017年目标任务完成中好的做法,查找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开局之年,全区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的要求,提前谋划好2018年工作,推动全区广大干部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不断开创新时代杨陵区各项事业新局面。
杨陵区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
(代)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