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陵区委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202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
决 定
2021年,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和“厚德陕西•德耀农城”道德建设为载体,持续深化巩固提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城乡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社会风气和环境面貌不断改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为树立正确导向,全面展示我区精神文明创建丰硕成果,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举措、成效、亮点和先进典型,推动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按照“从严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严格规范评选验收,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授予杨陵区就业服务中心“区级文明单位”称号、李台街道邰南社区“区级文明社区”称号、杨陵街道下川口村“区级文明村”称号。依据《杨陵区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予以奖励。
希望各先进集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
区委区政府号召全区各行业、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以先进集体为榜样,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争当“排头兵”“领头雁”,努力提高个人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附件:杨陵区202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中共杨陵区委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杨陵区202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
先进集体名单
一、文明单位(1个)
杨陵区就业服务中心。
二、文明社区(1个)
杨陵区李台街道邰南社区。
三、文 明 村(1个)
杨陵区杨陵街道下川口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