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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杨陵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20 15:18

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杨陵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因部分人员工作变动,决定对杨陵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主  任:李  函    示范区党工委委员、杨陵区委书记

李朝喜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张立功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  涛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  锋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网信办主任

张志国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郭维侠    区委编办主任

陈团江    区发改局局长、工信局局长

党新元    区教育局局长

赵崇武    区司法局局长

淡鹏远    区财政局局长

石  明    区人社局局长

孙晓振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许新昌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岁康    区住建局局长

杨海平    区交通局局长

原向明    区水务局局长

刘荣国    区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局长

张艺军    区文旅体育局局长

孙建峰    区卫健局局长

朱锋印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锦锋    区审计局局长

李  波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

杨  军    区统计局局长

胡卫录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曹  锋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赵增辉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  军    区供销社主任

郝  勇    税务分局局长

杨安祥    区气象局局长

高广儒    公安分局副局长

祁  辉    揉谷镇党委书记

胡会昌    五泉镇党委书记

杨建刚    杨陵街道党工委书记

刘振涛    大寨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康峰    李台街道办主任

杨陵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局,许新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由接任工作负责人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