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办发〔2020〕37号
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陵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杨陵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杨陵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根据中央、省、示范区工作安排,力争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优化村庄布局,由各镇(街道)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作为详细规划,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对已经编制的原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经评估符合要求的,可不再另行编制;需补充完善的,完善后再行报批。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
(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
(三)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
(五)坚持有序推进、务实规划,不面面俱到、贪大求全。
三、工作步骤
全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3月25日至5月31日)。做好我区村庄规划编制组织准备、技术准备、经费准备与现状调查各项工作。成立杨陵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组织开展培训,落实工作经费。完成现状调查,通过资料收集、外业调查等方式开展实地调研,全面分析村庄现状和问题、发展趋势、上位规划相关要求等,并形成规划工作底图。
(二)规划编制阶段(2020年6月1日至10月15日)。选定规划编制技术协作单位,确定规划编制技术方案、工作方法。各镇(街道)分别选取2个村庄作为村庄规划编制试点村开展试点。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并组织村民充分发表意见,协商确定规划主要内容,形成规划成果。
(三)规划报批阶段(2020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村庄规划由各镇(街道)组织编制,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审批。规划报送审批前,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在村内公示30日。区自然资源局牵头成立规划评审小组,对规划成果组织进行审查,提出纠正、修改或补充的具体意见。规划成果通过评审后,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报区委区政府审批。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成果,由村民委员会保存,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村公共场所公示,以供村民查阅咨询,并将规划主要内容作为村规民约严格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镇(街道)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为加强对全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成立杨陵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也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村庄类型划分标准,结合本辖区实际,深入研究、认真谋划村庄规划工作,严格划分村庄类型,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水务局、乡村振兴办、农业园区办等部门要立足职能、密切配合,保障工作经费,强化规划编制技术单位专业力量支撑,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如期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任务。
(三)强化规划管理。各镇(街道)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安排等,做到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要强化村庄规划实施管理,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村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乡村各类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必须按照村庄规划实施乡村规划许可管理,保障村庄规划的严肃性。
附件: 1.杨陵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杨陵区城市开发边界外村庄分类方案
3.杨陵区城市开发边界外村庄分类统计表
附件1
杨陵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杨陵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辉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魏争谋 区委副书记
蒋建奇 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李海平 区政府副区长
樊 兵 区政府副区长
辛 伟 区国土分局局长
成 员:穆海军 区发改局局长
淡鹏远 区财政局(国资局)局长
刘荣国 区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局长
杨建刚 区委乡村振兴办主任、区扶贫开发办主任
石 明 区住建局局长
许新昌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韩建伟 区交通局局长
原向明 区水务局局长
刘小凯 区农业园区办主任
孙晓振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土地管理中心主任
胡会昌 五泉镇镇长
祁 辉 揉谷镇镇长
史 磊 杨陵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振涛 大寨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孙晓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村庄规划编制,做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基础数据和资料提供、按程序选定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协作单位、组织开展村庄规划审查和报批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工作经费,保障规划编制经费足额拨付到位。
区住建局:负责组织会同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办等部门编制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对农房户型、建筑体量、建筑立面、风格风貌等形成示范图集图册,供农村村民建房选用。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园区办:负责提供农庄、合作社等涉农经营主体三产融合发展配套建设用地位置、面积和建设内容等资料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规划建设资料。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面的资料、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用地。
区交通局:负责提供交通建设规划相关资料。
区水务局:负责提供小湋河、漆水河等水利设施建设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资料。
区委乡村振兴办:负责提供8个示范村和提升村的村庄建设规划及美丽乡村建设相关配套设施用地位置、面积和建设内容等资料。
各镇(街道):负责具体实施村庄规划编制,成立组织机构,建立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专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组织做好宣传动员、调查座谈、征求意见、公示公告等工作,全力配合区自然资源局和规划编制技术单位开展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要服从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安排,认真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附件2
杨陵区城市开发边界外村庄分类方案
为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精神,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实施,组织对全区城市开发边界外37个行政村进行了分类,具体如下:
一、村庄类型
根据要求,村庄按五种类型划分,具体如下:
(一)集聚提升类村庄:现状规模较大、产业基础较好、位于交通干线或旅游线路沿线的村庄。
(二)城郊融合类村庄:城市近郊区村庄。
(三)特色保护类村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
(四)搬迁撤并类村庄: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
(五)其他类村庄:对于看不准的村庄,暂不做分类,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
二、分类情况
全区位于城市开发边界外的37个行政村,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城市开发边界外37个行政村分三类:集聚提升类30个村,城郊融合类5个村,特色保护类2个村,无搬迁撤并类、其他类村庄。具体如下:
(一)杨陵街道办(4个村)
集聚提升类3个村庄:柴家咀村、乔家底村、元树村。
城郊融合类1个村庄:崔东沟村。
(二)大寨街道办(2个村)
城郊融合类村庄:黎陈村、西小寨村。
(三)五泉镇(19个村)
集聚提升类18个村庄:蒋家寨村、周李村、斜上村、官村、帅家村、崔家寨村、上湾村、椒生村、夹道村、曹沟村、曹堡村、郭管村、高家村、汤家村、绛中村、绛南村、王上村、茂陵村。
特色保护类1个村庄:毕公村。
(四)揉谷镇(12个村)
集聚提升类9个村庄:田西村、新集村、除张村、陵湾村、权家寨村、秦丰村、太子藏村、白龙村、石家村(二、三、四组)。
城郊融合类2个村庄:光明村、田东村。
特色保护类1个村庄:姜嫄村。
三、根据分类编制村庄规划
1.集聚提升类村庄。应优先编制村庄规划,重点完善乡村基本服务单元功能,提升村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水平。延伸主导产业链条,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就业岗位,增加村民和村集体收入。
2.城郊融合类村庄。应按照城市社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重点强化规划发展管控,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3.特色保护类村庄。应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特色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增强特色保护与空间品质规划设计,并参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建规〔2012〕195号)、《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3〕130号)的相关要求。
4.搬迁撤并类村庄。只制定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也可与本镇范围内其他类型的村庄共同编制规划。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要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制搬迁和集中上楼。强化产业就业后续支撑,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
5.其他类村庄。布局规划中应明确村庄类型。在保持原有规模的基础上,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为重点,确保享受同等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
附件3
杨陵区城市开发边界外村庄分类统计表
镇(办) |
行政村 (个) |
集聚提升类 |
城郊融合类 |
特色保护类 |
备注 |
杨陵街道办 |
4 |
3个:柴家咀村、乔家底村、元树村 |
1个:崔东沟村 |
|
|
大寨街道办 |
2 |
|
2个:黎陈村、西小寨村 |
|
|
五泉镇 |
19 |
18个:蒋家寨村、周李村、斜上村、官村、帅家村、崔家寨村、上湾村、椒生村、夹道村、曹沟村、曹堡村、郭管村、高家村、汤家村、绛中村、绛南村、王上村、茂陵村 |
|
1个:毕公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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揉谷镇 |
12 |
9个:田西村、新集村、除张村、陵湾村、权家寨村、秦丰村、太子藏村、白龙村、石家村(二、三、四组) |
2个:光明村、田东村 |
1个:姜嫄村 |
|
合计 |
37 |
30 |
5 |
2 |
|
注:全区共78个村庄(社区),行政村55个(其中:城市开发边界以外37个,以内18个),社区2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