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办发〔2019〕53号
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陵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杨陵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杨陵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切实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落实,根据杨陵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现提出全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加快完善审批服务办理事项流程,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逐步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基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办理审批事项“只上一张网”“只进一扇门”;继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减少繁琐环节和手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行政审批局牵头,发改局、政府办、民政局、财政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强化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政策出台前实行公平审查评估;继续清理收费项目,进一步完善公布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编办牵头,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司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完善宏观调控。进一步压减投资项目审批时间,落实“区域评估”,投资项目承诺制等规定;深化资源类产品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改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办理不动产登记,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发改局牵头,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加强市场监管。继续加强“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工作,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市场监管局牵头,财政局、人社局、统计局、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平安杨陵”建设;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力度,确保群众用药、食品安全;加强对网络社团社群的监督管理。(政法委牵头,公安分局、民政局、组织部、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网信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优化公共服务。加强和优化政府在社会保障、教育文化、法律服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职能,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水平;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加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在传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人社局、文旅体局、司法局、发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铁腕治霾要求;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实施城镇垃圾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检查,大力推进生态修复和绿色发展;全面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局牵头,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组织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九)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的信息化建设。(司法局牵头,各镇办、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推进科学化、民主化依法决策
(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落实;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机制,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司法局牵头,审计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十一)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机构机制改革,重点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部门综合执法;加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衔接工作。(编办牵头,住建局、城管执法局、交通局、卫生健康局、生态环境局、文旅体局、政法委、检察院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二)落实行政执法制度。认真落实陕西省关于行政裁量权的规定;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记录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司法局牵头,财政局、发改局、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依据;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辅助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司法局牵头,政府办、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四)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审计监督。(宣传部、审计局、法院、司法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五)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开展公民代表走进区政府、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媒体或网络问政等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政府办牵头,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宣传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六)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委“三项机制”要求,结合“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严格问责。(纪委牵头,组织部、人社局、审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十七)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依法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金融、安全生产等领域重大风险;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推行“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模式,实施诉访分离,规范网上信访业务受理办理;积极落实救济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政法委牵头,宣传部、司法局、公安分局、信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八)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和仲裁工作。对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听证、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发挥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机制作用,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司法局、人社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十九)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我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果,持续深入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的规定,强化督察考核,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司法局牵头,区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律培训,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安排3次以上集体学法,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在全区深入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部、人社局、司法局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