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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10-09 15:45

杨办发〔2019〕72号

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第二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为了推进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陕办字〔2018〕97号)和省编办、省法制办《关于印发延安市市本级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编办发〔2017〕116号)要求,现将第二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涉及区生态环境局等4个单位37项行政许可事项(详见附件),其他三级四同目录内未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继续由原工作部门办理。

区委编办要牵头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督促指导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将划转事项涉及的规范性文件(示范文本格式)、证照、证书等资料移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主动与各部门对接,做好审批事项承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配合区委编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划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移交,并确定本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负责事项划转、现场踏勘和事后监管等各项工作。各项行政许可划转事项设置3个月过渡期,原审批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确保审批工作正常进行。(联系电话:87011366)

 

附件:杨陵区第二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目录

 

 

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6日


      附件

杨陵区第二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目录

统计
序号

实施部门

本级
序号

本级名称

审批形式

备注

1

生态环境局
(5项)

74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前批后审

 

2

76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前批后审

 

3

7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前批后审

 

4

78

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前批后审

 

5

146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前批后审

 

6

城市管理
执法局
(21项)

 

85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前批后审

 

7

86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前批后审

 

8

87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

前批后审

 

9

88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前批后审

 

10

89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前批后审

 

11

90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前批后审

 

12

91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核准

前批后审

 

13

92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前批后审

 

14

93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前批后审

 

15

94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前批后审

 

16

95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前批后审

 

17

96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前批后审

 

18

97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前批后审

 

19

98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前批后审

 

20

103

迁移、拆卸、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或在设施上拉线接电、悬挂物品的审批

前批后审

 

21

104

单位、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除城市道路外的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审批

前批后审

 

22

105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商业摊点、电话亭、宣传娱乐活动点、非机动车保管站和堆放物料、施工作业的批准

前批后审

 

23

106

法定期限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批准

前批后审

 

24

107

在城市供水、供热、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施工作业的审批

前批后审

 

25

108

建设工程施工需要迁移、改建排水、防洪设施批准

前批后审

 

26

109

在排水、防洪设施保护范围内临时进行施工作业审批

前批后审

 

27

农业农村局
(1项)

159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和牌照核发

直接审批

 

28

自然资源局
(10项)

177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前批后审

 

29

180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前批后审

 

30

181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前批后审

 

31

186

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珍贵树木和林区内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采伐和采集审批

前批后审

 

32

190

临时占用湿地恢复方案核准

前批后审

 

33

183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前批后审

 

34

184

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许可

前批后审

 

35

185

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证核发

前批后审

 

36

187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

前批后审

 

37

188

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前批后审

 

         备注:审批形式:直接审批、前批后审。

直接审批指由杨陵区行政审批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可直接办理的事项;前批后审指县级及市级下放至县级的行政审批事项,由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需要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踏勘、组织专家评审、评估或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出具书面核准意见书,并经区行政审批局审批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