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开文件 / 其他文件 / 正文

关于高召儒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5-25 16:19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高召儒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经2016年5月13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高召儒同志任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免去:

张高社同志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高召儒同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队长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16年5月23日

网络编辑:马承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