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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全社同志免职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4-17 10:10

杨字〔2019〕38号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李全社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经2019年3月21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

李全社同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19年3月22日

网络编辑:胡新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