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字〔2019〕38号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李全社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经2019年3月21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
李全社同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19年3月22日
杨字〔2019〕38号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李全社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经2019年3月21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
李全社同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