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字〔2019〕51号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杨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经2019年5月8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杨飞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书记;
刘荣国同志任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薛超同志任李台街道党工委书记;
马彦同志任大寨街道党工委书记;
荆萍同志任李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刘振涛同志任大寨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
张家乐同志任杨陵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正科级);
张艺军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袁博同志任团区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马亚国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
刘水平同志任区水务局党委委员;
石俊广同志任李台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挂职,挂职期限为一年);
李冰同志任区委区政府接待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创辉同志任区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赵广同志区委委员职务;
赵磊同志区委委员,李台街道党工委书记、委员职务;
张家乐同志团区委书记职务;
马烽同志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委员,区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飞同志大寨街道党工委书记、委员职务;
刘亚斌同志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贾立同志团区委副书记、少工委主任,少先队总辅导员职务;
徐剑光同志区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梁补社同志区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职务;
刘水平同志五泉镇党委委员职务;
张艺军同志大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刘振涛同志杨陵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刘毅博同志杨陵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委员职务;
丁育昂同志区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站长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1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