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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5-24 16:54

杨字〔2019〕51号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杨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2019年5月8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杨飞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书记;

刘荣国同志任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薛超同志任李台街道党工委书记;

马彦同志任大寨街道党工委书记;

荆萍同志任李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刘振涛同志任大寨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

张家乐同志任杨陵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正科级);

张艺军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袁博同志任团区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马亚国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

刘水平同志任区水务局党委委员;

石俊广同志任李台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挂职,挂职期限为一年);

李冰同志任区委区政府接待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创辉同志任区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赵广同志区委委员职务;

赵磊同志区委委员,李台街道党工委书记、委员职务;

张家乐同志团区委书记职务;

马烽同志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委员,区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飞同志大寨街道党工委书记、委员职务;

刘亚斌同志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贾立同志团区委副书记、少工委主任,少先队总辅导员职务;

徐剑光同志区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梁补社同志区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职务;

刘水平同志五泉镇党委委员职务;

张艺军同志大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刘振涛同志杨陵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刘毅博同志杨陵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委员职务;

丁育昂同志区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站长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1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