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字〔2014〕37号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刘亚斌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经2014年8月29日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刘亚斌同志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刘蓉同志任区文明办副主任;
党程华同志任区残联副理事长;
党苗苗同志任区物价所所长;
杨峰同志任区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陈党辉同志任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陈国栋同志任区企业财务管理所所长;
张利娜同志任区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办(退管办)主任。
以上同志实行一年试用期。
中共杨陵区委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