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开文件 / 其他文件 / 正文

关于刘亚斌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9-22 11:50

杨字〔2014〕37号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刘亚斌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经2014年8月29日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刘亚斌同志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刘蓉同志任区文明办副主任;
  党程华同志任区残联副理事长;
  党苗苗同志任区物价所所长;
  杨峰同志任区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陈党辉同志任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陈国栋同志任区企业财务管理所所长;
       张利娜同志任区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办(退管办)主任。

以上同志实行一年试用期。

中共杨陵区委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