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字〔2019〕31号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胡卫录周青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经2019年2月26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
胡卫录同志区农林局党委委员、区果蔬管理局局长职务;
周青同志区委区政府接待办主任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19年3月12日
杨字〔2019〕31号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胡卫录周青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经2019年2月26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
胡卫录同志区农林局党委委员、区果蔬管理局局长职务;
周青同志区委区政府接待办主任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