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开文件 / 其他文件 / 正文

中共杨陵区委关于赵崇武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0-30 08:58

杨字〔2015〕50号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赵崇武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经2015年10月19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赵崇武同志兼任区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育兵同志兼任区民政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淡鹏远同志兼任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范 军同志兼任区爱卫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育松同志任区供销社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志鹏同志任区档案局局长;

  赵科平同志任区司法局党组成员。

  免去:

  胡育松同志区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罗 亮同志李台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马喜林同志区教育局党委委员职务;

  杨小刚同志区住建局党委委员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