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字〔2015〕50号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赵崇武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经2015年10月19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赵崇武同志兼任区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育兵同志兼任区民政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淡鹏远同志兼任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范 军同志兼任区爱卫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育松同志任区供销社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志鹏同志任区档案局局长;
赵科平同志任区司法局党组成员。
免去:
胡育松同志区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罗 亮同志李台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马喜林同志区教育局党委委员职务;
杨小刚同志区住建局党委委员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