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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陵区委关于张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5-05 10:51

杨字〔2015〕19号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张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经2015年4月14日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张锋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原向明同志任五泉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高辉同志任五泉镇党委委员;

  刘彩鹏同志任农林局党委委员(正科);

  徐茹侠同志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诚同志五泉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张艺军同志李台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张录强同志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职务;

  陈创科同志区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挂职)。

                                 中共杨陵区委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