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开文件 / 其他文件 / 正文

关于马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21 11:45

杨字〔2018〕33号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马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经2018年6月28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马烽同志任区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主任;

兰晓军、常军校同志任区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石明同志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兰晓军、常军校同志区统筹城乡发展办公室(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于文伊同志区市政管理站站长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18年7月3日

网络编辑:胡新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