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字〔2018〕33号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马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经2018年6月28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马烽同志任区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主任;
兰晓军、常军校同志任区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石明同志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兰晓军、常军校同志区统筹城乡发展办公室(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于文伊同志区市政管理站站长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