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张浩儒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经2017年12月17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张浩儒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委员、书记;
史磊同志任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委员、书记;
李淑茹同志任区民政局党委委员、书记;
郭拴利、朱改维同志任区政协党组成员;
朱平同志任揉谷镇党委书记;
祁辉同志任揉谷镇党委副书记;
马彦同志任大寨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
汤峰同志任区审计局党组成员;
张琨同志任区农林局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任晴同志任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陈党辉同志任杨陵街道党工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张炜同志任区工业园区办主任;
陈国栋同志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彭爱珍同志任区财政财务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白满年同志任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创亮同志任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周青同志任区委区政府接待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增辉同志任区电子政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兰晓军同志任区统筹城乡发展办公室(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树立同志任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科宁同志任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徐振鹏同志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军发同志任杨陵区职业技术学校(区职业教育中心)校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海平同志揉谷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孟锦锋同志区级机关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王新琴、张浩儒同志区政协党组成员职务;
杨诚同志大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调整回组织部另行安排;
郭拴利同志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委员职务;
宋文娟同志区级机关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朱平同志揉谷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马彦同志李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挂职);
汤峰同志李台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崔劼同志杨陵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吴晓峰同志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职务;
陈党辉同志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职务;
张炜同志区企业管理服务中心(中小企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国栋同志区企业财务管理所所长职务;
尹彦军同志杨陵区职业技术学校(区职业教育中心)校长(主任)职务;
何军发同志杨陵区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