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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浩儒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2-29 18:32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张浩儒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经2017年12月17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张浩儒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委员、书记;

史磊同志任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委员、书记;

李淑茹同志任区民政局党委委员、书记;

郭拴利、朱改维同志任区政协党组成员;

朱平同志任揉谷镇党委书记;

祁辉同志任揉谷镇党委副书记;

马彦同志任大寨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

汤峰同志任区审计局党组成员;

张琨同志任区农林局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任晴同志任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陈党辉同志任杨陵街道党工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张炜同志任区工业园区办主任;

陈国栋同志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彭爱珍同志任区财政财务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白满年同志任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创亮同志任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周青同志任区委区政府接待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增辉同志任区电子政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兰晓军同志任区统筹城乡发展办公室(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树立同志任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科宁同志任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徐振鹏同志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军发同志任杨陵区职业技术学校(区职业教育中心)校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海平同志揉谷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孟锦锋同志区级机关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王新琴、张浩儒同志区政协党组成员职务;

杨诚同志大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调整回组织部另行安排;

郭拴利同志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委员职务;

宋文娟同志区级机关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朱平同志揉谷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马彦同志李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挂职);

汤峰同志李台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崔劼同志杨陵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吴晓峰同志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职务;

陈党辉同志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职务;

张炜同志区企业管理服务中心(中小企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国栋同志区企业财务管理所所长职务;

尹彦军同志杨陵区职业技术学校(区职业教育中心)校长(主任)职务;

何军发同志杨陵区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17年12月25日

网络编辑:胡新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