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张振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接示范区党工委《关于张振华等同志职务的通知》(杨干字〔2021〕3号),经2021年3月15日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决定:
张振华同志任杨陵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挂职期2年。
免去:
夏惠娟、刘正强等2名同志杨陵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21年3月16日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张振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接示范区党工委《关于张振华等同志职务的通知》(杨干字〔2021〕3号),经2021年3月15日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决定:
张振华同志任杨陵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挂职期2年。
免去:
夏惠娟、刘正强等2名同志杨陵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