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字〔2015〕23号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赵磊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经2015年4月14日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赵磊同志任大寨街道党工委委员、书记;
杨诚同志任大寨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
张艺军同志任大寨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孟琪人同志任大寨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挂职);
徐战新同志任大寨街道党工委委员;
罗雪春同志任大寨街道党工委委员;
朱大勇同志任大寨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副书记;
张录强同志任大寨街道党工委委员、综治专职副主任;
李创伟同志任大寨街道党工委委员;
刘保森同志任大寨街道党工委委员;
免去:
赵磊同志大寨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杨水利同志大寨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张锋同志大寨镇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孟琪人同志大寨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挂职);
原向明同志大寨镇党委委员、综治专职主任职务;
徐战新同志大寨镇党委委员职务;
朱军仓同志大寨镇党委委员职务;
罗雪春同志大寨镇党委委员职务;
朱大勇同志大寨镇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职务;
李创伟同志大寨镇党委委员职务。
原大寨镇由人代会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因镇机构撤销,职务自行免除。
中共杨陵区委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