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字〔2010〕6号
各乡(镇)、街道党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接示范区党工委杨干字〔2010〕8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 崔社发同志任区政协党组成员。
二0一0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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