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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家乐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21 16:03

杨字〔201975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张家乐等同志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2019年8月2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

张家乐同志区委候补委员,杨陵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郑丽丽同志揉谷镇组织委员、党委委员职务;

贾建鹏同志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1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