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字〔2013〕33号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经2013年6月26日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宋文娟同志任区级机关党委委员、副书记;
李文洋同志任揉谷镇党委委员、镇长助理(副科);
申雪娟同志任杨陵街道党工委委员、主任助理(副科);
王小浪同志任区招商二局局长助理(副科);
杜恒恒同志任区发改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以上新提拔任职同志实行一年试用期。
中共杨陵区委
2013年7月5日
杨字〔2013〕33号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经2013年6月26日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宋文娟同志任区级机关党委委员、副书记;
李文洋同志任揉谷镇党委委员、镇长助理(副科);
申雪娟同志任杨陵街道党工委委员、主任助理(副科);
王小浪同志任区招商二局局长助理(副科);
杜恒恒同志任区发改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以上新提拔任职同志实行一年试用期。
中共杨陵区委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