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字〔2012〕34号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李俊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经2012年8月30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李俊苗同志任李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杨建刚同志任杨陵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张 锋同志任大寨镇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
杨 诚同志任五泉镇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
杨向国同志任揉谷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免去:
李小林同志李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杨建刚同志大寨镇党委委员职务;
张 锋同志区农林局党委委员、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站长职务;
杨 诚同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
何永辉同志区国土局党组成员、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土地勘测规划队队长职务;
何蒙军同志区农林局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保文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副主任、区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