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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文华同志免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116104030160146698/2017-08915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杨字〔2017〕15号
成文日期
2017-02-14
发布机构
杨陵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2-14 15:49
作者:马承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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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马文华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经2017年2月4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
马文华同志区人大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17年2月6日
网络编辑:马承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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