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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建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中共杨陵区委 发布时间:2025-11-12 00:00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孙建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经2025年11月4日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孙建峰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

赵崇武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正科级);

王静同志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白跃飞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王康峰同志任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普法依法治区办公室主任;

杨海平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

刘创亮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千山燎同志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

赵锋锋同志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

陈创科同志任李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蒋飞焱同志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兴国同志任区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文博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邢滨翔同志任区水务局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田晓丽同志任区总工会党组成员;

赵婧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金迪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毅娟同志任大寨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郑强强同志任大寨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试用期一年);

冯华同志任区司法局大寨街道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徐鹏博同志任区事业登记管理局(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黎明同志任区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玉洲同志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赵锋锋同志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文斌同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

郭维娜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

赵崇武同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海平同志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职务;

孙建峰同志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职务;

杨军同志区统计局党组书记职务;

胡卫录同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职务;

王康峰同志李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董英武同志区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职务;

王静同志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屈鹏辉同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职务;

刘创亮同志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白跃飞同志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职务;

党苗苗同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朱慧珍同志区总工会党组成员职务;

史良同志大寨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职务;

蒋飞焱同志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兴国同志区教育教学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余洲同志区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