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赵锋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经2025年7月4日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赵锋锋同志任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
许党伟同志任五泉镇党委政法委员;
王超同志任五泉镇党委宣传委员;
兰晓军同志任五泉镇党委统战委员;
陈党辉同志任李台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
陈亮同志任李台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毛丫丫同志任李台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
王杰同志任杨陵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
马丽敏同志任杨陵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赵鹏宇同志任杨陵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
史良同志任大寨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宣传委员;
王悦安同志任大寨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
免去:
焦锐同志揉谷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揉谷卫生院、揉谷健康教育站)站长职务;
刘宁同志农科路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农科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科路健康教育站)站长职务;
王娟同志五胡路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五胡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胡路健康教育站)站长职务;
李晓军同志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与安全监理站站长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25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