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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志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中共杨陵区委 发布时间:2025-06-09 00:00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张志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经2025年5月29日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张志国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曹锋同志任区财政局党组书记;

张新建同志任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书记;

高辉同志任揉谷镇党委书记;

薛富莉同志任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海峰同志任区粮食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方亚科同志任区教育局党组成员;

刘创亮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

陈小强同志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善武同志任五泉镇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袁伟飞同志任杨陵街道党工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杨斐同志任区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廉政教育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文娟同志任区司法局五泉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余洲同志任区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婷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杨陵街道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孙智国同志任杨陵区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永东同志李台街道党工委书记、委员职务;

祁辉同志揉谷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淡鹏远同志区财政局党组书记职务;

曹锋同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书记职务;

马文斌同志区粮食局局长职务;

蔡欣延同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安社同志区水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刘创亮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职务;

张海峰同志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职务;

方亚科同志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张新建同志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王彦明同志区信访局党组成员职务;

杜亚丽同志区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成员职务;

薛富莉同志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职务;

朱丽萍同志区司法局大寨街道司法所所长职务;

张亮同志杨陵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韩宏让同志杨陵区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