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接示范区党工委《关于刘海燕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杨干字〔2026〕3号)文件,决定:
刘海燕同志任杨陵区委委员、常委。
免去:
任建卫同志杨陵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26年4月8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接示范区党工委《关于刘海燕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杨干字〔2026〕3号)文件,决定:
刘海燕同志任杨陵区委委员、常委。
免去:
任建卫同志杨陵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