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开文件 / 其他文件 / 正文

关于刘海燕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区委办 发布时间:2026-04-10 16:47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接示范区党工委《关于刘海燕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杨干字〔2026〕3号)文件,决定:

刘海燕同志任杨陵区委委员、常委。

免去:

任建卫同志杨陵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