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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杨陵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1-07 15:39

杨政发〔2018〕25号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杨陵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按照《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要求,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区政府批准《秦腔表演艺术》等4个项目列入杨陵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镇办、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广泛开展传习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我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新贡献。

附件:杨陵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单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9日

附件

杨陵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单

一、传统戏剧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或个人

21

2

秦腔表演艺术

杨凌祥瑞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

二、传统技艺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或个人

22

6

铁制农具锻打技艺

白氏铁匠铺

23

7

古法压榨油

杨陵三圣农产品

专业合作社

24

8

青铜器失蜡铸造技艺

陕西周韵青铜文化艺术开发有限公司

网络编辑:胡新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