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工业稳增长促投资11条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工业促投资稳增长工作会议,加快我区经济社会追赶超越步伐,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工业稳增长促投资工作提出以下11条具体措施。
一、全面落实各项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促进工业促投资稳增长的各项政策,重点抓好省政府《关于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关于工业稳增长促投资21条措施的通知》和示范区《工业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与上级部门衔接汇报,帮助企业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认真梳理中省、示范区出台的政策措施,列出清单,每个季度对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对执行不到位的立即整改。区政府将在3月底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区工信局牵头,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分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督查考核办等配合)
二、强化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包抓帮扶机制
严格落实区级领导和牵头单位包抓重点项目“五个一”制度,包抓区级领导坚持每月深入现场督导检查一次,及时帮助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跟踪落实服务工作,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尽早投产。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陕西实施意见》,围绕装备制造、绿色食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加快构建生物试剂、新型疫苗、现代中药、生物育种等产业链。由区工信局牵头梳理出对稳增长影响较大的重点工业企业,制定有针对性扶持措施,建档立卡,开展区级领导包抓帮扶,重点做好电力、资金、用地、运力等生产要素的协调保障,做到精准帮扶,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区发改局、工信局分别牵头,各部门、各镇办等配合)
三、提升园区建设水平
按照转型升级的要求,实施工业园区提档升级计划,加大对园区标准化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盘活闲置厂房,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场所,规划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众创空间,激发创业创新活力。重点培育一批“瞪羚企业”,在政策、资金、人才、投融资、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最大程度的支持,争取各级各类计划项目的优先支持、优先推荐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在项目用地、担保、政府采购或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区工信局、科技局牵头,发改局、人社局、各镇办配合)
四、加大中小企业培育力度
实施工业“小巨人”成长工程,按照“摸排一批、培育一批、壮大一批、升级一批”的思路,深入开展“个转企、小升规”工作,每年确定5户拟升规企业,明确包抓领导和包抓责任,加强精准帮扶,促进营业收入千万元以上的企业上档升级。对当年新跨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 5万元;对原有的规模以上企业,凡当年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 20%以上,且税收年增长15%以上者,一次性奖励5-10万元。加大中小企业成长梯队培育力度,每年新增梯队企业10户以上,梯队企业营业收入增长20%。加快创业孵化基地(标准厂房)建设,在创业孵化基地创办租用经营场地的小微企业,每年给予场地租赁费30%的补助(不超过3年),逐步实现小型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集聚发展。(区工信局、工业园区办牵头,财政局、统计局等配合)
五、积极促进工业稳产促销
支持对工业稳增长拉动作用大的企业加快释放产能,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在原基础上增加500万元以上(含 500万元)且新增产值6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在原基础上增加1000万元以上(含1000 万元)且新增产值8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每年组织工业企业参加展会展销活动不少于10场次,给予展位费50%的补助。列出政府采购或主导采购的重点产品清单,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区域内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优先采购本地产品。鼓励区内企业互采互补,抱团取暖,分行业组织开展配套对接活动。培育更多知名品牌、驰名商标,提升我区工业产品知名度,凡当年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工业企业,在省、示范区奖励的基础上,区政府再一次性奖励企业5万元;当年获得省级“名牌产品”或者“著名商标”的工业企业,在示范区奖励的基础上,区政府再一次性奖励企业3万元。(区工信局、财政局、工业园区办牵头,各部门、各镇办等配合)
六、加强技术改造和经营管理
用足用好区工业扶持专项资金,制定扶持工作细则,专项用于项目建设、品牌培育、技术创新等领域,着力培育壮大优势工业企业,大力支持机械制造、食品加工等产业加快技术改造。在省、示范区政策基础上,区财政对企业投入技改资金在200万元以上且改造后产值新增300万元以上的,按技改资金的 2%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实施“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计划”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程”,带动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和商业模式创新。(区工信局、工业园区办牵头,发改局、财政局等配合)
七、推动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
督促银行业机构落实好中省、示范区关于金融支持工业企业、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高资金投放效率,严禁变相提高贷款利率,防止抽贷、压贷和断贷,加强业务和产品创新,建立企业转贷应急机制,对有订单、有效益但短期资金紧张的企业,要采取续贷展期、资产置换等手段帮助企业化解危机。鼓励企业加大直接融资力度,对在国内新三板、创业板、科技创新板、中小板和主板成功上市的,区政府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50万元、6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区财政局、工信局、工业园办牵头,各镇办、各部门等配合)
八、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长效机制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全面梳理各项优惠政策措施,保持相关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建立“六专机制”(确定专门领导、组建专门队伍、学习专门知识、谋划专门产业、从事专门招商、提供专门服务),围绕支柱产业,以产业集群和“三个百亿”产业链为重点,做好项目谋划、储备、招引工作。组建重点产业招商小分队,由各区级领导带队,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招商活动,对行业龙头企业专程拜访,积极寻求项目合作。狠抓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全力推动签约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完善招商引资考核机制,建立招商活动成果及落实工作通报制度。深入开展投资发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吸引更多的企业来杨陵投资兴业。(区工信局、督查考核办、政法委、工业园区办、招商一局、招商二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国税局、地税分局、国土分局、各镇办负责)
九、着力降低企业成本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陕西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从行政审批、税费、用工、融资、物流等关键环节入手,着力降低实体企业综合成本。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重点取消减免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费率政策,允许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区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牵头,工信局、国资局、交通局、住建局、工商分局、国税局、地税分局等配合)
十、深化“放管服”改革
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加快推进“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改革。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尽快开通“创业咨询一点通”服务平台,为创业提供“一站式”全程咨询服务。持续用力深化简政放权,积极创新监管措施,完善监管体制,改进监管模式,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使市场放而有序、活而不乱。要加强优质行政服务供给,不断健全项目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牵引和带动各领域改革加快推进,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区工商分局、人社局、发改局牵头,国税局、地税分局、工信局负责)
十一、加强工业运行监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
进一步加强全区工业运行监测分析,增强运行分析的实效性、前瞻性、针对性。建立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运行监测协调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监测,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措施建议。切实抓好督查考核工作,实行“月督查、季考核”制度,充分发挥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作用,激发工业稳增长、促赶超动力。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稳工业增长与抓安全生产并重,坚决防止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区工信局、统计局、工业园区办、督查考核办牵头,各部门配合)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迅速启动相关工作,制定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