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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杨陵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的批复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1-17 10:39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杨陵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的批复

区水务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成立“杨陵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的请示》(杨政水字〔2015〕1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设立“杨陵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作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法人单位。法人代表由区水务局副局长赵军同志担任,技术负责人为周艳娥同志,办公室下设综合科、技术科、安全与质量监督科和财务科。

请你局严格按照《陕西省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按期全面完成。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