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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2-02 10:18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41号),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构建杨陵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粮食安全意识和责任

(一)增强粮食安全意识。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区是粮食主销区,粮食自给率较低,对外依存度高,保障粮食安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迫在眉睫。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务,常抓不懈,毫不动摇。

(二)强化有关部门职责。加强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确保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不削弱、工作力度不减弱。加强粮食生产指导、重大技术推广、环境监测治理、统计信息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并确保军粮供应工作顺利进行。区直有关部门要继续支持保障粮食安全的相关工作,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和完成粮食安全各项任务。

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保有量,且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并重的要求,严格执行“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规定。加强耕地质量建设,采取综合措施提高耕地基础地力,提升产出能力。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和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全面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二)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节水、旱作农业,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灌水保障率达80%以上。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突出搞好节水改造、田间配套,提高基本农田水利化,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提升种粮科技水平。把提高粮食单产作为主攻方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粮食生产科技创新与推广运用,努力提高科技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培育和推广高产、优质、多抗粮油新品种。健全农情、病虫监测预防及技术示范推广体系。完善农业气象监测站网,开展跟踪和技术咨询服务,提高农业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强化农机农艺深度融合,实现粮食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的集成配套。建立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四)建立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积极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其用于晾晒、烘干、仓储、加工等配套设施用地给予支持。加快建立健全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在自愿的前提下,将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防止“非粮化”、坚决制止“非农化”。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粮食生产经营服务模式,积极发展粮食社会化服务。

三、发展粮食流通产业

(一)培育发展新型粮食流通主体。认真落实各项配套措施,加快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稳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以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为主体,组建公司制、股份制粮食企业。鼓励支持杨凌粮食物流产业园区内粮食企业通过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等形式,与大型粮食产业化企业、加工龙头企业、民营企业组建混合所有制经济实体。支持民营粮食企业和粮食经纪人发展。

(二)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认真落实《陕西省粮油仓储设施建设规划(2010—2020年)》,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对仓储设施建设和功能提升的投入力度。加快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尽快建成与我区粮食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匹配,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仓储物流体系。

(三)积极发展粮食物流网络。着力培育壮大粮食物流产业,加快杨凌粮食物流产业园区建设,进一步优化物流节点布局,完善基层粮食物流终端布局,形成“点线结合”的现代粮食仓储物流网络。大力推广散粮、成品粮集装化物流方式,引导购销运企业联合运营,打造跨区域的粮食物流通道,并将粮油供应网络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

(四)抓好粮食收购。认真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科学合理布设收购网点,优化收购服务,方便农民售粮。积极引导和规范多元主体入市收购,发挥好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和区内大型骨干粮油加工企业粮食收购主导和基础作用,积极探索“粮食银行”“订单农业”等新的收购方式。进一步优化对新型粮食经营主体的产后服务,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防止出现种粮农民“卖粮难”和收购“空白点”现象。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要积极落实收购资金,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企业自主收购粮食的支持力度。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圈粮”和“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

(五)加强粮食产销合作。加强与周边县、市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区外粮食资源弥补我区粮食缺口。积极支持区内粮食企业到主产区采购粮食、投资建设粮源基地和仓储物流设施,参与主产区粮食生产和收购;支持区外粮食主产区企业到我区开展建设仓储物流设施和营销网络。

(六)完善粮食调控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不断加强和完善粮食调控机制,按照各级政府粮权责任,健全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和协调机制。积极探索公开透明、灵活高效的储备粮轮换模式,有效发挥粮食购销、储备吞吐、加工转化的调节作用和财政补贴的导向作用,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

(七)推动粮食产业升级。培育壮大粮食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支持粮食企业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指导粮食企业加快信息化升级建设,打造一批 “智慧粮食企业”。将主食产业化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民生工程,鼓励企业延伸粮食加工产业链,不断开发新型优质健康粮食产品。鼓励区内粮油加工企业向乡镇和农村延伸生产营销网络。

四、落实粮食储备规模和健全应急供应保障体系

(一)完成地方储备粮储备任务。要积极落实省粮食局下达的我区储备规模,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地方粮食储备。落实储备粮费用、利息补贴资金,建立储备粮保管、轮换费用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的储备粮轮换办法,建立健全粮食入库、储存、出库“一条龙”管理制度,定期将地方粮食储备品种、数量、质量和布局等信息报送省粮食局并反馈给区有关部门。

(二)创新地方粮食储备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快建设政府储备与企业商业最低库存相结合的市场调控体系和协调联动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储备和社会储备相结合的分梯级粮食储备新机制。运用财政、金融、投资等政策手段,建立地方政府掌控的社会粮食周转储备。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地方粮食储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粮食经营、加工企业最低最高库存制度,鼓励企业保持合理商品库存。建立区级和各级粮食储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调控市场、稳定粮价的协同效应。

(三)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2017年底前,要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确保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时的粮食供应。每个乡镇、街道应至少建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全区按照城镇常住人口不低于10天消费量建立成品粮和小包装食用油储备,相关费用补贴纳入区级财政预算。采取企业自愿、政府认定、签订合同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粮食加工和经营企业承担应急供应任务。及时修订完善粮食安全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同时提高服务水平,认真做好军粮供应工作。

五、加强粮食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

(一)加强粮食流通统计和监测预警。健全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等流通环节调查统计体系,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落实粮食经营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督促各类涉粮企业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规定,建立经营台账,定期向区粮食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密切关注全区粮油市场变化,适时优化调整监测网点布局,拓宽监测覆盖范围,调整充实监测品种,及时收集、分析、发布粮情监测信息,为政府调控粮食市场提供决策依据。

(二)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加快建立粮食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和粮食市场监管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计量作弊等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行为。尽快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队伍,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指导和督促粮食经营企业、加工企业严格执行最低、最高库存制度,建立合理商品库存。

(三)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2018年底前,在城乡普遍建立“放心粮油”供应网络的基础上,创建放心粮油示范店,确保放心粮油工程持续健康发展。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试行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制度。加强监测检验能力建设,加强对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茵毒素超标粮食的管控,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建立定点收购、分类处置、严格监管、财政补贴的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禁止不符合粮食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进出口政策,积极配合检验检疫等部门,加强进口粮食质量安全把关。

(四)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职能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从生产、收购、储存、加工、流通等环节履行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尤其要加强各镇(街道)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专人,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

(五)加强耕地污染源头防治。加大防止污染耕地的力度,采取耕地土壤修复、调整种植结构、划定粮食生产禁止区等措施,从源头上防治粮食污染。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健全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大力推广高效肥和低毒低残留农药。建立耕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妥善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等生产、生活废弃物。

六、切实抓好监督考核落实

(一)强化粮食安全保障。加强粮食生产指导、重大技术推广、环境监测治理、统计信息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工作力量。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粮食储备、调控管理和市场监督,稳定机构和队伍,切实负起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责任。

(二)加强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围绕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工作措施等内容,制定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推广节粮减损,全面降低粮食损耗。大力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引导城乡居民养成讲健康、讲节约的粮食消费习惯,营造厉行节粮的浓厚社会氛围。推行科学文明餐饮消费方式,加强引导和监督,倡导“光盘行动”。形成厉行节粮的社会风尚,制止粮食浪费行为。

(三)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区督查考核办将落实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报区政府同意后施行。重大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