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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解落实杨陵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6-07 08:43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分解落实杨陵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推动工作落实,加快推进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关于开展陕西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陕发改规划〔2016〕125号)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现将杨陵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个扎实”要求为指引,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富裕美好新杨陵的目标,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不断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推动形成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布局优化、生态良好、文化传承、社会和谐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地方生产总值突破200亿元;财政总收入达到9.9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达到6.5亿元;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 5.1万元、2.34万元。

1.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高。新型城镇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到2017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累计完成2万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基本形成“一城两镇五个新型社区若干美丽乡村”的城乡居民点体系。

2.城镇化布局逐步优化。城区和园区规模科学适度扩大,辐射带动作用更加突出。土地集约利用率大幅提高,工业、城市、农业三大板块布局合理,2020年全域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更趋完善。

3.城镇化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以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为重心,着力提升城镇化综合承载力。到2020年,围绕“五纵五横”棋盘式主干路网的水、电、气、热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做好“三河两渠水文章”,着力推进生态景观带和交通生态廊道建设,区域生活环境更加宜居舒适。

4.城镇化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稳步提高教育、医疗卫生、就业服务、养老保险、保障性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2017年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实现全覆盖。

5.城镇化管理体制机制日趋完善。推进户籍制度、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生态环境等多项社会管理制度改革。2017年,基本形成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度框架,村级管理向社区化管理转变率达到40%。2020年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完善,村级管理向社区化管理转变实现全覆盖。

二、任务分解

(一)建立新型城镇化规划体系

1.科学合理编制城区、小城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和村庄建设,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同时,认真做好专项规划修编完善工作。

责任单位:住建局

协办单位:发改局、国土分局、环保局

(二)强化城乡产业支撑

2.完善工业、农业和三产服务业扶持政策,构建支持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体系。明确三次产业发展的区域布局和功能定位,推动三次产业突破发展。

责任单位:发改局

协办单位:农林局、工信局、财政局

3.推动仓储物流、金融信息、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在主城区大力发展餐饮、商贸等三产服务业。

责任单位:工信局

协办单位:文体局、工业园区办、农林局、各镇办

4. 充分开发农村生态休闲、农业旅游观光、农事体验等资源,打造“乡村公园”,发展乡村旅游业。

责任单位:文体局

协办单位:农林局、各镇办

5.加快“智慧杨陵”建设。

责任单位:农工部、人社局、文体局、民政局

协办单位:水务局、各镇办

6.积极发展劳务培训和养老服务业。

责任单位:人社局、民政局

协办单位:各镇办、各部门

7.引进社会资本加快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园区社会化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办、农业园区办

协办单位:财政局

8.进一步做好五泉中小企业园、揉谷镇中小企业创新园的规划和建设。

责任单位:五泉镇、揉谷镇

协办单位:住建局

9.打造装备制造、生物制药、农产品加工3个百亿元产业链,积极引进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的产业和项目。

责任单位:工信局

协办单位:工业园区办、招商一局、招商二局、工商联、农业园区办

10.支持重点企业稳产达产,加大地域特色产品促销力度。力争到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数年均增长5个,工业总产值翻一番,达到120亿元。

责任单位:工信局

协办单位:工业园区办

11.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实用技术推广,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效益。

责任单位:科技局

协办单位:农林局、农业园区办

12.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责任单位:农林局、农业园区办

协办单位:各镇办

(三)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3.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的户籍政策,形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制度体系,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推进户籍一元化改革。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协办单位:各镇办

14.构建农业转移人口在劳动就业培训、养老保险、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确保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到和城镇居民同质化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责任单位:人社局、民政局

协办单位:各部门、各镇办

15.有序稳妥推进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村居民落户城镇。到2020年累计完成4万人进城落户任务。

责任单位:城改办

协办单位:各部门、各镇办

(四)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16.制定新型城镇化土地规划、建设等政策体系,完善宅基地管理,新型社区的规划、用地、安全质量管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等政策制度。

责任单位:住建局

协办单位:各镇办

17.不断完善城(园)水、电、路、气、热、环卫设施、绿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

责任单位:住建局

协办单位:市政局、交通局、环保局、供电分局

18.加快城市改造步伐,提升城市形象。到2020年基本完成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城改办

协办单位:住建局、杨陵街道办、大寨街道办、李台街道办

19.加快五泉镇、揉谷镇省级重点示范镇建设步伐。

责任单位:住建局

协办单位:五泉镇、揉谷镇、农林局、文体局、农业园区办

20.全面完成新集、蒋周李、斜王上等5个具有鲜明产业主题、独特建筑风貌、配套设施完备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责任单位:住建局

协办单位:揉谷镇、五泉镇

21.加快建设一批美丽乡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和“十个一”工程,促进“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同步提升。

责任单位:农工部

协办单位:各镇办、爱卫办

22.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和水源保护,加大企业排污监管等工作力度,建立相关目标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责任单位:环保局

协办单位:市政局、工信局、工业园区办、各镇办

23.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加快农村污水处理站和垃圾压缩站建设,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水平。

责任单位:环保局

协办单位:各镇办

24.利用科学、先进的技防手段,推进“平安杨陵”建设。

责任单位:政法委

协办单位:公安分局、各镇办

25.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体系,推动食品安全与社会基层组织管理服务体系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食药监分局

协办单位:各镇办、各部门

(五)优化城乡公共服务水平

26.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就业培训等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机制体制,确保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责任单位:人社局

协办单位:教育局、文体局、卫计局、民政局

27.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普及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创新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责任单位:教育局

协办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分局

28.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健康杨陵行动计划,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责任单位:卫计局

协办单位:各镇办

29.促进大众创业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增收。

责任单位:人社局

协办单位:工信局、各镇办

30.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适度普惠、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民政局

协办单位:人社局、各镇办

31.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和“精准到户、全面脱贫”工程,推动中低收入者和困难家庭增收。

责任单位:人社局、农林局

协办单位:各镇办、各部门

32.按照“十有两配套”的标准建设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强化商业服务、文化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民政局

协办单位:各镇办、工信局、文体局

(六)创新城乡一体化机制体制

33.推进乡镇机构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传统农村管理模式向社区化管理转变。

责任单位:各镇办

协办单位:各部门

34.全面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农村产权管理、流转交易平台、流转交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国土分局、农林局、农业园区办

协办单位:各镇办

35.探索制定宅基地管理、审批、退出的政策新机制,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建设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国土分局、农林局

协办单位:各镇办

36.改革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城投公司

协办单位:发改局、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责任人为成员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领导小组,对整体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并协调解决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同时分设专项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

(二)积极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内宣和外宣力度,开设专题、专栏,及时报道重点工作及项目进展情况。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向群众着力宣传以人为本、生态建设、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方向,切实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人人关心城镇化、人人支持城镇化”的良好氛围。

(三)鼓励镇街创新,形成激励机制

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突出政策文件研究,及时制定土地、财政、投资、产业、环境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积极争取各种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时,充分发挥镇街首创精神,鼓励镇街按照规划筛选申报相关项目,政府优先安排,形成镇街申报项目、区上择优扶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工作激励机制。

(四)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吸纳社会资本投入城镇化建设。不断加强融资平台建设,强化资金管理,完善调度机制,同时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安排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调度使用建设资金,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五)建立考核体系,狠抓工作落实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加强力量,夯实责任,确保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区监察局和督考办建立新型城镇化考核指标体系及评价体系,制定《杨陵区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办法》,定期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日

网络编辑:马承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