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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4-13 09:56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6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做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后,区级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及时推进落实,强化跟踪督办,顺利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及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2件,委员提案50件,内容涉及城乡建设管理、农业农村、社会民生、环境保护、工商业发展等几个方面。收到建议提案后,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批阅分解。2016年4月25日,政府办会同区人大代工委、政协提案委牵头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将42件代表建议及50件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至区发改局、住建局等承办单位办理。对此,各承办单位能严格程序,注重质量,及时办理,走访答复率达100%,代表和委员满意率均达96%以上。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交办会后,大多数承办单位都能高度重视,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具体的分管领导、承办股室和工作人员。区住建局、水务局、市政局、交通局、民政局、卫计局等承办单位面对任务重、难度大等诸多因素,能够克服困难,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办理工作。

(二)创新方法,办理水平不断提升。区政府办建立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台账,制定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并会同区督查考核办对办理工作滞后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强化了督查督办,确保办理工作能落到实处。各承办单位也在认真总结历年办理经验的同时,注重将办理工作与履行工作职责、改进自身工作、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服务代表委员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办理方法,完善办理机制,明确和细化了建议和提案的分类登记、办理、督办、答复等一系列工作程序,确保办理过程中每个环节有章可循。

(三)注重实效,办理质量不断提高。从书面答复及专项督查了解的情况看,2016年的建议提案办理质量较往年有所提高。承办单位与代表委员加强了面商沟通,提高了办理的时效性;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之间的也加强了协作,使办理工作更加全面、完善。除极少数办理任务重的单位存在延期现象外,大多数的建议提案均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并作出答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办前调研不够充分。个别承办单位存在办理前没有上门走访代表委员,只是通过电话联络、邮寄答复件的方式进行沟通,甚至存在“零沟通”现象。调研不深入导致了对建议提案理解的不充分,对暂不能办理的建议提案,在争取代表、委员理解层面上做得不够好。

二是“重答复、轻办理”现象仍然存在。个别承办单位认为用正式文件答复代表委员就算办结,而没有真正协调解决好代表、委员提出的实际问题。个别答复函件内容或空洞无物,或强调困难、解释问题多过于提出解决措施,存在敷衍应付和推卸责任的现象。

三是时间观念不强。按照交办会要求,各责任单位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办理工作,大部分承办单位都能早计划、快推进,但文体旅游局、农林局等个别单位在临近办结时间点时才将初步方案送政府办审核,影响了全区办理总体工作成效。

四、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责任。各承办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

(二)进一步优化办理工作流程。各承办单位要改变“你提我答”的简单做法,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积极拓展联系渠道,面对面地征求意见,共同研究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依据办理结果分类要求,加大跟踪和随访力度,确保建议和提案所提问题得到最大限度解决。

(三)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各承办单位要严把办理工作“政策关”,严格依法依规依政策办理;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着力解决建议提案中代表、委员关心、群众期盼的问题,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网络编辑:马承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