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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陵区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21 11:30

杨政办发〔2018〕38号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陵区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现将《杨陵区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

杨陵区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9号)及杨凌示范区医改办《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杨管医改办发〔2018〕3号)要求,为推进实施示范区“3631”方略,进一步激发我区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区社会力量办医能力明显增强,医疗技术、服务品质、品牌美誉度显著提高,专业人才、健康保险、医药技术等支撑进一步夯实,行业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打造一批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培育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诊疗人次、入院人次)均不低于总量的25%,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激发市场活力

1.优化审批服务。根据陕西省和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前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指引细则,积极推进一站受理、窗口服务、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等。清理取消无法定依据的前置条件或证明材料,严禁违反法定程序增减审批条件。鼓励健康服务企业品牌化、连锁化经营,落实连锁企业由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的政策。规范统一营利性医疗机构名称。(区卫计局、发改局、工商分局、法制办负责)

(二)推动多元化专业化服务发展

2.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运营高水平全科诊所。鼓励社会办全科诊所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享有同等待遇。构建诊所、医院、商业保险机构深度合作关系。按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统一安排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示范区医院医共体工作。(区卫计局负责)

3.加快发展专业化服务。支持社会力量深入专科医疗等细分服务领域,扩大服务有效供给,培育专业化优势。在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以及康复、护理、体检等领域,加快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品牌化专科医疗集团、有专科优势的大型综合医院及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等专业机构。(区卫计局负责)

4.全面发展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等服务。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服务能力提升,2018年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全覆盖(除凤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杨陵区中医药关联产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打造集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健康精品研发为一体的中医药产业基地。通过引导产业升级、创新服务体系、发展循环经济、提升资源利用水平等方式,建立以植物提取物产业智慧园区为重点的大健康产业基地,促进全区生物医药支柱产业进一步发展。(区卫计局、发改局、工信局、食药监分局负责)

5.积极发展个性化就医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创新就医流程,营造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为患者提供远程会诊、导医陪护、家庭病房等个性化服务。(区卫计局负责)

6.推动发展多业态融合服务。促进医疗与养老、旅游、体育等融合发展。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签约服务。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基地建设,打造高端医疗、中医药服务、康复疗养、休闲养生等健康旅游产业。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以科学健身为核心的健康管理机构。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远程医疗。(区卫计局、发改局、旅发委、民政局负责)

7.探索发展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发挥地方医疗资源和区位优势,支持社会力量打造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在土地规划、机构准入、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打造健康服务产业集群。依托参与第十四届全运会、杨凌农科城国际马拉松赛、杨凌农科城自行车邀请赛、网球赛、水上赛艇等大型体育赛事,积极发展以商业赛事、大众赛事、大众健康为主的体育特色赛事,加强城市配套健身设施建设,促进文体旅结合,打造关中地区重要的健康运动产业基地。统筹做好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差异化发展规划,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和配套支持,杜绝单一化园区建设或房地产开发。(区发改局、城管分局、人社局、旅发委、国土分局、住建局负责)

(三)强化政策支持

8.支持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全面实行医师执业区域注册,落实医师电子化注册制度。促进医师有序流动和多点执业,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人员聘用、职务晋升、选拔任用等机制。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科研、技术职称考评、人才培养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在社会办医疗机构稳定执业的兼职医务人员,合同(协议)期内可代表该机构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本人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区卫计局、人社局负责)

9.公平享有保险支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医保服务协议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标准,并及时公开信息。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序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并加强信息对接,方便患者解决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需求。积极发展消费型健康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针对特需医疗、创新疗法等保险产品。加快发展医疗执业保险。推动商业保险机构以合作、收购、新建医疗机构等方式整合医疗服务产业链。落实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区人社局、卫计局、民政局、地税分局负责)

(四)严格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

10.完善管理制度和标准。根据中省、示范区相关法规、规章、规范,完善我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健全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体系,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的评审评价实行同等标准。鼓励行业协会等制定推广服务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服务质量认证。拓宽公众参与监管渠道,完善区医疗服务社会监督员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创业创新。(区卫计局、食药监分局、法制办、科技局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工作作为区贯彻落实“3631”方略、深化医改、发展健康服务业、推进 “健康杨陵”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查调研。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中省、示范区促进社会办医发展的部署要求,逐项予以落实,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区发展改革、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对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通报,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和群众诉求,及时解决。

(三)鼓励探索创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社会办医“痛点”“难点”问题,主动作为,不断丰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要建立促进社会办医发展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部门予以表扬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督促整改。

网络编辑:胡新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