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实施机关的
通 知
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要求及工作实际,现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实施机关作出如下调整:
由杨陵区生态环境局实施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划转至杨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移交工作设置3个月过渡期,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做好证书等资料移交工作,同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实施机关的
通 知
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要求及工作实际,现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实施机关作出如下调整:
由杨陵区生态环境局实施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划转至杨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移交工作设置3个月过渡期,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做好证书等资料移交工作,同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