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办发〔2018〕9号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陵区2018年春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杨陵区2018年春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杨陵区2018年春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绿色发展引领生态振兴,有序推进关中大地园林化项目建设,努力实现“园林杨凌”的建设目标,现就做好2018年春季绿化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城乡绿色发展生态宜居之路。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现城乡园林化和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为目标,着力推进交通沿线、河流两岸、城镇村庄和机关学校等区域绿化,全面提升全区森林生态系统,实现村镇园林化、村庄林荫化、庭院花园化、渠路林带化、农田林网化、河流湿地生态景观化、出入境口优美化、荒山荒坡全面绿化,使全区城乡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城更美。
二、工作任务
全面实施小湋河、漆水河绿化,完成32个美丽乡村、10个社区绿化工作,完成高铁、高速路、107省道沿线,城区道路、学校和农业园区道路绿化。
(一)美丽乡村绿化(责任单位:区委农工部,各镇办)
1.按照美丽乡村统一规划,对新集、王上、毕公、上川口、姜嫄、曹新庄、杜寨、官村、郭管、绛中、绛南、椒生、黎张沟13个美丽乡村重点村进行绿化。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成五泉社区、邰东社区等10个社区和除张、上湾、寨西村等19个村的绿化,并对辖区内闲庄空院进行绿化。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绿色社区和绿色家庭创建活动。
(二)“两河”沿线绿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园区办)
围绕小湋河和漆水河,打造小湋河花谷和漆水河秋季观叶带,对“两河”沿线荒滩及河道两侧进行全面绿化,保证“两河”沿线三季有花,四季有绿。
(三)农业园区绿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园区办,各镇办)
打造一个农业园区绿化示范点和绿化示范路,督促指导园区农业企业、现代农庄做好相关绿化工作。完成园区内所有道理绿化工作。
(四)城区绿化(责任单位:区市政局、教育局、交通局、工信局、住建局)
1.城区主要道路绿化。对右任路、小偃路、长青路、公园路、常乐路、西农路、新桥路、防护路、新杨路东段、友谊路等路段进行绿化。
2.校园绿化。完成包括杨陵职教中心、中小学、幼儿园在内的21所学校绿化任务,开展绿色校园创建活动。
(五)高铁、高速路、107省道绿化(责任单位:区交通局,揉谷镇、五泉镇、李台街道办)
完成高铁、高速路两侧沿线绿化及107省道(茂陵-汤家段)绿化工作。
三、实施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月22日-3月5日)
2月28日前,各相关单位要确定绿化路段相关方案,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农林局)备案。2月28日至3月5日,完成绿化点的杂物清理、地面整平、培土等工作及相关资料报送工作,具体资料包括:采购办反馈的项目执行通知单和苗木预算单。
(二)绿化实施阶段(3月6日-4月15日)
按照绿化工作任务分工,各单位成立春季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抢抓春季绿化黄金时间,严格按照相关绿化技术标准,迅速开展绿化工作,并落实管护责任人,加强绿化管护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16日-9月30日)
4月16日至4月30日,区绿化委组织人员对春季绿化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作为绿化经费拨付的基础资料。7月15日至7月30日,对春季绿化成活率进行验收,根据成活率按比例拨付50%苗木采购款。9月30日前,对成活率进行二次验收,依据成活率拨付剩余苗木采购款。
四、技术标准
(一)树木栽植。栽植过程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专业队放线、挖坑,坑的大小要符合树木生长实际要求,一般胸径为3cm的挖坑的大小规格为70×70×70cm,城区道路绿化由于苗木规格大,按实际要求挖坑,表心土要分开,尽量不打破原土层分布。栽植时要将苗木大小分开,高低对齐,苗木扶正入穴,回土时,适当上提树苗,使根系舒展与土充分接触,再踏实四周的土;苗木栽植深度一般比在原苗圃内埋土深度略深,要确保树端行直。
(二)浇水养护。苗木新植后,立即浇定根水,水要浇透浇足,待树盘内略干时,可加细散土或杂草覆盖,减少蒸发,一周后必须进行二次浇水,以保证树木正常需水,提高成活率。
(三)树木管护。各单位绿化后,及时落实管护人员,确定管护人员,明确管护职责。苗木栽植完成后要在苗高1米处,用油漆套红、用生石灰水刷白,严禁用大白粉刷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绿化是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把城乡绿化工作,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和园林城市建设的抓手,切实抓实抓好。区采购办要成立专门的苗木采供小组,采购时按照先低收入户后普通农户,先农户后企业,先区内后区外的原则,进行采购。区财政局负责按时足额拨付绿化工作专项资金。区水务局负责对乡村1000㎡以上公园、景点节水设施配套建设。区农林局负责绿化工作协调、进度检查、据实拨付绿化经费,指导各镇办、各部门的绿化工作。
(二)加强管护,提高成活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规范栽植,定植后及时浇水、修剪、刷白。要加强新栽树木管护工作,逐级签订绿化管护责任书,于5月1日前报区绿化委办公室备案。区绿化委将对各镇办、各部门上报的绿化现场进行技术录像,作为今年春季绿化的原始资料,绿化结束后,对照绿化现场前后变化情况确定任务完成量,并将成活率与购苗资金拨付挂钩。
(三)加大考核,督促落实。各单位要将绿化工作作为全年农业农村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区绿化委同区考核办,对各单位绿化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每周进行通报,绿化委要召开不少于3次流动现场会,督促各单位按时保质完成绿化任务,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管护不到位,成活率低于90%的,实行年终考核评优一票否决制。
附件:杨陵区2018年春季绿化任务分解表
附件
杨陵区2018年春季绿化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主要任务 |
责任单位 |
绿化地点 |
绿化树种 |
备注 |
1 |
美丽乡村绿化 |
农工部 |
指导各镇办对13个美丽乡重点村按照规划开展绿化 |
||
五泉镇 |
王上、毕公、官村、郭管、绛中、绛南、椒生村;五泉社区和上湾、高家、茂陵、椒生 |
银杏、樱花、国槐、雪松、小叶女贞、金叶榆等 |
|||
揉谷镇 |
新集、姜嫄村;除张、白龙、石家、陵东、陵湾、光明、田东、权家寨 |
木槿、国槐、樱花、雪松、塔柏、大叶黄杨球、红叶小檗等 |
|||
大寨街道办 |
杜寨、黎张沟;锦绣豪庭小区,寨西村、寨东村、西小寨、西卜 |
玉兰、七叶树、百日红、月季等 |
|||
李台街道办 |
邰东社区、阳光社区、邰南社区等8个社区 |
大叶女贞、红叶李、七叶树、金叶榆等 |
|||
杨陵街道办 |
上川口、曹新庄;元树、半个城、曹代家坡、夏家沟 |
樱花、银杏、雪松、金叶榆等 |
|||
2 |
“两河”沿线绿化 |
农业园区办 |
小湋河、漆水河沿岸 |
日本丽桃、碧桃、樱花、五角枫、国槐等 |
|
3 |
农业园区绿化 |
农业园区办 |
区内园区主干道、1条示范路和1个示范点 |
红叶李、七叶树红叶石楠等 |
|
国土分局、 农发办 |
园区内新修道路,由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 绿化 |
根据需求,选取树种 |
|||
各镇办 |
按照辖区划分,负责辖区园区内除园区主干道及示范路、示范点的绿化 |
红叶李、七叶树红叶石楠等 |
|||
4 |
城区绿化 |
城管分局 |
佑任路、小堰路、长青路、公园路、常乐路、西农路、友谊路和阳光超市广场、第一幼儿园东门绿化 |
栾树、七叶树、马褂木、国槐、月季、蔷薇等 |
|
教育局 |
杨陵职教中心、中学、小学、幼儿园等21所 |
柳树、樱花、桂花、月季、蔷薇等 |
|||
住建局 |
新桥路、防护路 |
根据具体设计选择树种 |
|||
工信局 |
新杨路东段 |
根据具体设计选择树种 |
|||
5 |
高铁、高速路、107省道绿化 |
李台街道办 |
负责辖区内高铁、高速两旁绿化 |
大叶女贞、樱花、红叶李等 |
|
揉谷镇 |
负责辖区内高铁、高速两旁绿化 |
大叶女贞、樱花、红叶李等 |
|||
交通局 |
负责107省道(茂陵-汤家段绿化) |
根据具体设计选择树种 |
|||
6 |
各机关单位及下属企业团体绿化 |
由相关单位负责 |
各相关单位负责单位内部及下属企业团体办公区域绿化 |
根据需求选择树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