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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食品小作坊加工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9-29 17:09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食品小作坊加工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陵区食品小作坊加工园区建设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

杨陵区食品小作坊加工园区建设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三小”综合整治和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提高食品小作坊监管规范化水平,实现园区化生产和集中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根据示范区关于小作坊改造提升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各类食品加工小作坊170多户,主要从事豆制品、熟肉、面食和糕点等加工制作,零散分布在城区街道、农贸市场、城中村和两个镇区街道。因小作坊数量较多、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流动性强,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和薄弱环节。

二、建设思路和内容

选择有闲置空地的工业园区企业承建小作坊园区,由企业自主投资、建设和管理,分期建成符合食品加工生产要求的标准厂房和食品检测室,引导生产与销售分离的豆腐(豆芽)、馒头、面皮、卤肉等四类小作坊进行园区生产管理。第一园区在麦力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闲置的22亩土地上建设,建成后可容纳约50户小作坊入驻生产;第二园区设在杨凌聚川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老厂区,对原有厂房进行改造,建成后可作为第一园区的补充。力争在年底前引导入驻第一批食品加工小作坊,2017年实现计划内食品加工小作坊全面入园生产。

三、责任分工

1.区食安办(食药监分局)负责协调指导承建企业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进行园区规划建设;在园区内设立食品安全检测室,对园区食品质量进行管控;开展宣传动员,积极引导区内小作坊入驻园区,并加强日常监管。

2.区工业园区办负责协调推进园区水、电、气、供热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并落实有关奖补政策。

3.区财政局将园区建设奖补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按需划拨。

四、奖励与补助

1.区政府对入园食品小作坊的入驻租金实行两年全额补贴(每平方米租金10元),据实结算。

2.对入园运营3个月以上的食品小作坊由区财政按每个小作坊3000-5000元的标准对承建企业给予奖励。以各户实际使用厂房面积为依据,60平方米以下的奖3000元,61—100平方米的奖4000元,101平方米及以上的奖5000元。

3.其他企业建立的食品小作坊园区,享受上述同样的扶持政策。该政策的实施限于2017年底建成小作坊园区的承建企业和入驻的小作坊。

网络编辑:马承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