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陵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21〕2 号)和《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杨政办发〔2021〕6 号)要求,研究制定了《杨陵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