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办发〔2020〕17号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陵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杨陵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杨陵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3月7日19时许,福建省泉州市发生楼体坍塌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损失,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统筹做好我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20〕4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拆除一批”的要求,扎实开展建筑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逐步消除现存各类违法建筑,杜绝各类新增违法建设,营造防违控违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建筑安全事故,打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为杨陵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成立杨陵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海平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赵 军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创亮 区住建局副局长
高 鹏 五泉镇副镇长
陈 亮 揉谷镇党委委员
陈党辉 杨陵街道办副主任
王川旺 李台街道办武装部部长
李创伟 大寨街道办武装部部长
曹长权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魏越奎 区交通局副局长
张彦辉 区卫健局督察专员
胡展世 区民政局副局长
崔 劼 区城改办副主任
吴晓峰 区农业园区办副主任
屈鹏辉 区工信局副局长
任 晴 区教育局督察专员
白跃飞 区文旅体局副局长
李赞斌 区城管执法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创亮同志兼任。
三、整治范围
(一)违法建设项目。重点排查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建设的建(构)筑物。
(二)老旧建筑。重点排查老旧建筑是否超出使用年限,老旧建筑安全状况,老旧建筑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三)改建、扩建和改变原有使用功能的建筑。重点排查改建、扩建和改变原有使用功能的建筑,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职责分工
1.区住建局:负责牵头抓总,督促工作落实,对专项治理进度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对陇海线以北区域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违法在建的建设工程进行查处。
2.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协助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违法建设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对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3.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城中村改扩建、老旧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4.区自然资源局:对陇海线以北区域内改扩建和改变原有使用功能的建筑进行排查治理;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5.区交通局:负责对所有交通道路、桥梁工程等建筑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6.区民政局:负责对陇海线以北区域内救助、养老院等建筑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7.区卫健局:负责对医院、卫生室等医疗场所建筑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8.区工信局:负责对陇海线以北区域内工业企业、商业网点等工业、商贸服务业场所建筑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9.区教育局:负责对陇海线以北区域内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建筑物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10.区文旅体局:负责对陇海线以北区域内网吧、宾馆、景区等文化旅游体育场所建筑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11.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陇海线以北区域内市政桥梁和违反城市市政管理及市容市貌的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12.区城改办: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拆迁工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13.区农业园区办:负责对管辖区域内农业基础设施建筑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五、实施步骤
(一)排查阶段(即日起-4月10日)。采取集中排查、群众举报、主动申报等多种方式,全面、准确排查各类违法建设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全面排查,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排查督查。
(二)实施阶段(2020年4月11日-5月31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违法建设行为性质、违法情节、社会影响等因素,依法确定处理意见,提出具体处理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三)巩固阶段(2020年6月1日-6月10日)。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夯实责任。违法建设是城市建设发展的毒瘤,建(构)筑物的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切实做到“摸清底数、精准施策”,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细致排查,扎实整改。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细致排查,确保不漏一楼、不漏一房、不漏一户。对违法事实清楚的建设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当事人责任。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按照“谁产权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限期未整改到位的,由职能部门依法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各职能部门要扎实推进负责范围的问题建(构)筑物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请各成员单位于4月10日前,将违法建设及建(构)筑物安全隐患底数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底前上报本单位整治进度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总结分析,完善机制。深入研究存在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科学制定政策措施,全面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附件:1.杨陵区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引
2.杨陵区违法建设及建筑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排查表
附件1
杨陵区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引
一、场地排查
房屋场地安全隐患应重点排查周围边坡、挡墙、护坡,检查其与房屋的水平距离是否满足安全距离(水平距离在其高度2倍以上),是否存在裂缝、变形等情况。
二、地基基础排查
房屋地基基础安全隐患应重点检查房屋因地基不均匀沉降产生的倾斜、裂缝,基础滑移等情况。具体有:
1.房屋有无明显倾斜;
2.砌体结构:底层承重墙有无贯通的斜向裂缝;
3.混凝土结构:底层混凝土梁端部有无斜向裂缝,底层钢筋混凝土柱、墙有无水平裂缝,底层框架填充墙同一墙面有无多条斜向裂缝;
4.钢结构:底层填充墙单条裂缝是否大于2mm,同一墙面有无多条裂缝。
三、上部结构排查
1.混凝土结构房屋: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应重点检查柱、剪力墙、梁和板的变形、裂缝、混凝土腐蚀、钢筋外露和钢筋锈蚀情况。
2.砌体结构房屋:砌体房屋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应重点检查墙体、柱、梁、板的变形、裂缝、腐蚀、钢筋锈蚀等情况。
3.钢结构房屋:钢结构房屋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应重点检查钢柱有无变形,柱梁连接节点或柱脚节点有无焊缝撕裂、螺栓松动、变形等严重损坏,构件或连接件有无裂缝或锐角缺口,受力构件有无锈蚀,梁、板等水平构件有无明显下挠等。
附件2
杨陵区违法建设及建筑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排查表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建筑物名称 |
|||
建筑物地址 |
|||
产权单位 |
设计单位 |
||
施工单位 |
竣工日期 |
||
使用功能 |
□厂房□住宅□商业 □商住□办公□其他 |
建筑面积/层数 |
建筑面积 ㎡ 地下 层,地上 层 |
基础类型 |
□桩基础□筏板基础 □天然基础 □其他 |
结构类型 |
□框架□框剪□砌体 □砖混□钢构□其他 |
规划许可证号 |
施工许可证号 |
||
设计资料 |
□有完整建筑结构设计图纸□有部分建筑结构设计图纸□无任务图纸 |
||
施工资料 |
□有完整施工资料□有部分施工资料□无任何资料 |
||
使用功能 |
□未改动□有改动(如有改动请详细描述) |
||
建筑结构 |
□未拆除□有拆除(如有拆除请详细描述) |
||
改扩建 |
□未改扩建□有改扩建(如有改扩建请详细描述) |
||
建筑损伤 变形情况 |
损伤情况描述: 变形情况描述: 其他情况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