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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陵区2017年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3-15 13:54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陵区2017年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杨陵区2017年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杨陵区2017年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方案

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是制约我区农村社会经济提升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瓶颈。为贯彻落实第八次省部共建会议精神,巩固国家卫生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保障省级旅游示范区创建和新一轮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杨陵区2017年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要求,着眼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实行区、镇(办)、村(居)三级联动,全面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实现农村环境的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和优化,为国家卫生区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旅游示范区创建和新一轮美丽乡村建设等各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通过开展健康教育、门前清理、卫生村和绿色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讲卫生、勤清洁、重环保的理念,彻底改善农村环境脏、乱、散、差的面貌,加强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爱卫组织建设,提升广大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和农村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走上良性运转的快车道。

三、整治范围及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

以2017年确定的20个美丽乡村建设村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为重点,在全区55个行政村及所辖的村民小组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

(二)主要任务

1.宣传引导。区委宣传部要联系电视台、报纸和网站等新闻媒体,宣传垃圾分类、环保知识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团区委要组织志愿者服务团队,开展捡拾垃圾、发放宣传资料和举办以环境卫生治理为主题的竞赛等活动;区卫计局要组织各镇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进村入户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开展健康杨陵建设;区教育局要在全区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环境保护活动,各学校要统一开设健康教育和环境保护课程,教育引导学生从小树立保护环境和垃圾分类的意识;各镇办要利用村广播室、健康教育流动宣传车,定期在社区、村组开展宣传活动,教育群众自觉清理房前屋后环境卫生。

2.资金自筹。各镇办要设立专户,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元的标准,筹集农户环境卫生治理自筹部分资金,要求于3月底之前,全部筹集到位。4月初,区上将安排专人逐镇办检查专项资金到户情况,凡未在规定时限筹集到位的镇办,由区考核办在该镇办第一季度考核中扣5分。

3.门前清理。各镇办要重点对杨陵入口路段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理北环线、杨凌大道、107省道等重点线路周边环境;修正完善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明确村民保洁义务,划定农户保洁责任区域,制定奖惩措施等,建立村民认可遵从的农村卫生保洁制度;继续以农村“三口”(村口、路口、农户门口)和村组街巷为重点,实施“六清”(清理粪堆、土堆、垃圾堆、柴堆、草堆、杂物堆),整治“十乱”(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扔乱倒、乱堆乱放、乱拉乱挂),实现“三净”(村容村貌净、村组道路净、农户庭院净)。

320日之前,各镇办农户门前清理工作要全部到位。320日之后,区上将对清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发现辖区有一户门前清理不到位,将在第一季度专项考核中扣该村所属镇办0.1分。

4.垃圾分类。各镇办要在借鉴学习浙江金华垃圾2类四分法的基础上,至少确定1-2个垃圾分类示范点,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各村配齐垃圾箱、垃圾桶、垃圾箱等设备,要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街道要安置分类收集箱,2017年5月初,示范点垃圾分类工作要全面启动。试点成效显著的,将在全区范围进行推广,并在该镇办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区住建局要对垃圾分类建设进行指导,为2018年全区所有行政村建立垃圾分类收集点及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打好基础。

5.空院治理。各镇办要配合国土分局在确权登记的基础上,开展农村违占宅基地清理工作,保护村集体合法权益;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加大农村危旧房、土房拆除、改造力度,消除安全隐患,为绿化美化、开发利用、及村集体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整治、废弃砖场复垦、闲庄空院清理等工作。完成危窑及滑坡地质灾害点整治工作,确保群众安全。

6.绿化美化。各镇办积极与区农林局取得联系,制定辖区绿化美化工作方案,对杨扶路、杨凌大道等主次干道周边,各村通村路、景观节点、公益区、闲庄空院及农户房前屋后进行统筹安排,抢抓春季植树季,见缝插绿,达到色彩层次鲜明、一街一树、一路一景、三季有花、四季有绿、季相色彩变幻的园林绿化景观效果。

四、方法步骤

为推动工作深入开展,按照要求整治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35—310日)。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大整治的浓厚工作氛围。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7311—331日)。各镇办要重点做好主干道路沿线、通村路、村内街道及农户房前屋后垃圾、杂物和野广告清理工作,结合整治工作实际开展自查评比不少于2次,确保辖区无“六堆”、“十乱”现象,向区爱卫办报送周工作进度及检查评比结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41—930日)各镇办要在自查评比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建立问题台账,健全完善农村环境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实现设施齐全、保洁员队伍稳定、专业,管理制度科学、规范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良性发展。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法。

1.区级考核每季度组织一次,采用查看台账与现场抽检相结合,现场抽检点根据镇域面积随机抽3-5个村(居), 考核小组由宣传部(文明办)、农工部、考核办、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分局和爱卫办等部门人员组成,各镇办参加交叉检查,必要时邀请区级领导参加。镇办考核每月组织一次,每个村(居)必查。

2.考核内容为农村环境保洁机制运行成效,范围包括组织管理和日常保洁。总分值100分,其中长效机制30分,保洁实效70分。根据保洁考核情况,由考核组详细填写《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考评表》。季考核得分为各抽检村(居)得分平均值,年考核得分为每季得分平均值。

(二)结果运用。

1.考评结果在全区通报。

2.季度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的镇办,财政补助扣除30%;80分以下扣除补助20%;80分以上全额补助;考评成绩突出给予奖励。

3.年终考评得分70以下的镇办,取消年终评优资格;70分—79分,确定为环境卫生一般镇办;80分—89分为良好镇办;90分以上为环境卫生优秀镇办。

4.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整体环境差,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区政府成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单舒平同志任组长,李永东、李海平同志任副组长,区委农工部、考核办、区农林局、环保局、住建局、国土分局、爱卫办和各镇办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爱卫办,范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镇村逐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实施片长、路长、街长责任制。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区委宣传部和各镇办要广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要发挥媒体舆论的导向作用,着力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整合项目,加大投入。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区财政局负责将美丽乡村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设项目整合,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治理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添置清扫车、洒水车、清运车等车辆,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机扫率。

(四)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区委、区政府将加大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考核权重(督查考核表,见附件2)。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实行全程跟踪,做到周检查、月通报、季考核。同时设立督查台账,对各镇办开展农村环境大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办,检查结果通报全区。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镇办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标准

   2.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考评表

附件1

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标准

一、村容村貎

公共区域有专人清扫保洁,农户房前屋后及村内无“三堆”(粪土堆、垃圾堆、砂石堆),无杂物,无污水横流,主干道平整,无坑洼。家禽、家畜圈养。

二、绿化美化

村内绿化、美化、亮化,树木及时修剪、刷白套红,绿化带管护到位,无黄土裸露,路灯完好,亮灯率达到90%。

三、垃圾收集

垃圾收集设施配置到位,放置合理,清运及时,无垃圾外溢、乱倒现象,有专人管理。

四、公益区、景观节点清扫保洁

有专人打扫,无垃圾乱扔、乱写乱画、乱堆乱放,厕所干净无异味,绿化管护到位。

五、健康教育

定期更换健康教育专栏,每年不少于4次。

六、病媒生物防制

定期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和消杀活动。

附件2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考评表

       被考核镇村:                考核时间: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评分标准

扣分

30分)

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到位(10分)

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自筹资金未筹集到位扣5分;门前三包制度未落实到位的,扣5分。

镇、村两级制定检查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专职监管与兼职监管相配套的长效监管体系,工作台账齐全(10分)

镇、村两级未制定检查考核办法的,扣5分;;未建立长效监管体系的,扣2分;未建立工作台账或台账记录不规范、不齐全的,扣2分;月考核结果不上报备案的,扣1分。

环卫管理机构健全,职责落实,制度到位。镇、村两级均按规定配备环卫管理、作业人员,且职责分工明确(10分)

镇、村两级未设立环卫管理机构、未配备环卫管理(作业)人员,扣5分;环卫管理、作业人员配备不充足,扣3分,职责分工不明确,扣2分。

70分)

环卫设施完善,按规定设置垃圾收集、转运等环卫设施,设施设备正常运行(10分)

未按标准配备垃圾收集、转运等环卫设施的扣7分;环卫设施设备未正常运行的,扣3分。

景观节点、街道、公路等路边两侧无积存暴露垃圾,无成堆废弃物、建筑垃圾和卫生死角(20分)

发现1处积存暴露垃圾,扣1分;发现1处卫生死角,扣1分;在城乡结合部、沿路两侧,每发现1处白色污染,扣1分。

居民、村民住宅区、公共场所环境整洁,无杂草丛生、无乱堆乱放、无乱涂乱写,绿化带(花坛)内无垃圾(30分)

村内卫生脏、乱、差的,扣3分;每发现1处垃圾乱堆乱放、卫生死角,扣1分;每发现1只肮脏公厕,扣2分;发现1处乱写乱画乱张贴,扣0.1分,绿化带(花坛)内有垃圾,每处扣0.1分。

公厕冲洗及时,卫生清洁,无露天粪坑、无旱厕,村内室外无畜禽粪便,无污水流淌现象,垃圾箱及垃圾收集点周围无陈旧垃圾堆积(10分)

公厕冲洗不及时、露天粪坑每发现1处,扣1分;贮粪池满溢、有污水流淌、垃圾箱及垃圾收集点周围有陈旧垃圾堆积的,每处扣1分。

倒扣分

对媒体曝光和检查中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被通报批评

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受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此项扣分不设上限)

卫生创建及创新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工作体制机制绩效明显,推行垃圾分类处置,且具有借鉴推广价值(最高10分)

受到区级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创建卫生先进单位的每创建1个区级加1分,示范区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5分;创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体制机制绩效明显或被上级作为经验推广的,加5-10分

得分

       考核人员签字:

网络编辑:马承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