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开文件 / 区政府文件 / 正文

关于转发杨陵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8-19 15:27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杨陵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杨凌示范区社会保障卡建设实施方案》(杨管人劳发〔2015〕67号)和《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首批社会保障卡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杨管人劳发〔2016〕78号)精神,区人社局牵头制定的《杨陵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

杨陵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杨陵区人社局)

为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建设,规范发行、应用和管理,确保发卡工作安全、规范、便民,根据《杨凌示范区社会保障卡建设实施方案》(杨管人劳发〔2015〕67号)和《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首批社会保障卡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杨管人劳发〔2016〕78号)精神,现就我区城乡居民社保卡发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建设社保卡应用系统和服务体系,方便持卡人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业务和金融业务,正确使用社保卡,逐步实现“一卡多用、全国通用”,提升我区社会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社保卡发放数量。针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数据,以省人社厅首批制作的社保卡约5.2万余张进行发放。

(二)启用社保卡查询和金融功能。实现社保卡个人参保信息及账户等业务查询;实现持卡人本地、异地、跨行正常办理转账、取现等金融功能。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待遇发放等社保功能。

(三)建立身份认证信息库。在发放社保卡时,采集参保人员指静脉信息,确保持卡参保人员信息采集率达100%。

三、发卡银行

全区5个镇(街道)的5.2万余张社保卡的发放工作,具体由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陕西杨凌农村商业银行等五家银行同人社部门和各镇(街道)共同参与完成。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社保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卡工作的协调指导,确保发卡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杨陵区社保卡发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杨满卫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颜冰清 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郭维侠 区编办主任、人社局副局长

朱    平 揉谷镇镇长

原向明 五泉镇镇长

杨    诚 大寨街道办主任

杨建刚 杨陵街道办主任

薛    超 李台街道办主任

徐波浩 农业银行杨凌示范区支行副行长

吴芳娟 中国银行杨凌示范区支行副行长

刘学会 建设银行杨凌示范区支行副行长

郑    晖 工商银行杨凌示范区支行副行长

闫才林 陕西杨凌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由郭维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落实全区社保卡发卡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按照领导小组要求,积极稳妥开展社保卡的发卡工作,确保社保卡顺利发放;负责收集、汇总、核实定期上报发卡进度及相关材料,并及时反馈到社保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上级报送本区社保卡发卡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反映发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好的做法、建议。

五、发卡模式

发卡采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合作银行共同参与的模式,在部分村(社区)先行试点,随后再整体推进。

(一)试点发卡(8月底前完成):以区农业银行杨陵支行承担的李台街道办胡家底村、穆家寨村、徐西湾村、东桥村4个村,揉谷镇白龙村、光明村、姜嫄村、陵湾村、揉谷村5个村为社保卡发放试点村,并于8月16日前确定发卡顺序后,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镇(街道)要确定发卡村顺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一安排。待试点结束后,其他银行承担的社保卡逐步发放,整体推进,从而实现批量发卡。

(二)批量发卡(10月底前完成):区人社局和合作银行根据各镇(街道)上报的发卡计划,确定发卡时间和地点。由合作银行携带金融功能激活机、复印机等必要设备至各行政村(社区),现场批量发放社保卡。

(三)零星发卡(11月底前完成):批量发卡后未及时领取社保卡的,由申领人本人携二代身份证到镇(街道)社保卡所采集指静脉信息,经申领人签字确认后领取社保卡,并自行到相应的银行网点激活金融功能。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6年7月20日至8月16日)。拟定社保卡发卡工作方案和宣传内容,成立社保卡发放工作领导小组,与合作银行签订发放协议,同时做好社保卡政策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发放阶段(2016年8月17日至10月31日)8月份试点发放区农业银行承担的6979张卡,9月份全面启动各银行承担的社保卡发放工作。

为了确保社保卡顺利发放,各镇(街道)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和各合作银行副行长任副组长的社保卡发卡工作组,抽调专人,明确职责,在区社保卡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下开展工作。各镇(街道)要提前向领卡人发放《社保卡通知单》,并携带指静脉认证设备现场采集参保人员指静脉信息;各合作银行要携带金融功能激活机现场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在试点阶段实行进度日报制、批量发卡阶段实行进度周报制,重大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6年11月1日-22日)。对社保卡试点发放工作进行阶段总结,分析统计社保卡发放与应用情况,总结社保卡发放工作中的经验与问题,并以此指导下一步工作开展,发放工作转入常态化。

七、发卡流程

揉谷镇和李台街办要于8月16前在区人社局农保中心领取首批社保卡;其余各镇(街道)领卡时间另行通知。在发卡时各镇(街道)要按计划通知参保人员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前往发卡现场领卡。

发卡流程如下:

第1步:复印身份证件

工作内容:复印领卡人员身份证正反面;

使用设备:复印机1台,由发卡银行负责提供;

工作要求:身份证件需用A4纸复印,身份证件材料应复印在同一面,其中身份证正面在上方、背面在下方。

第2步:采集信息

工作内容:采集指静脉信息。各镇(街道)经办人核对参保人员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无误后,进行指静脉信息采集,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使用设备:笔记本电脑1台、信息采集设备1套(镇(街道)提供);

工作要求:领卡的参保人员必须现场采集指静脉信息,其中60周岁以上已经参加过本年度生存认证年检的不用重复采集。工作人员采集指静脉信息时应认真核对身份,不得有误。

第3步:发卡

工作内容:参保人员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现场签字(或按手印)领取社保卡。

工作要求:发卡前工作人员按以下步骤操作:

(1)核对信息:发卡小组根据申领人提供的身份证核对信息,确保领卡对象为申领人本人后,指导申领人填写《社保卡领取办理表》。

(2)签字领卡:申领人在《社会保障卡领取签字明细表》上签字后发给社保卡,同时发给《社会保障卡服务指南》。

(3)金融功能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由各合作银行自行决定实行现场激活或到就近银行网点激活。

(4)卡片回库:当天的上门发卡工作完成后,发卡小组将未发放完的社保卡重新清点,确保没有遗失、损坏后带回镇(街道)卡服务网点,再由发卡小组组长负责做好回库登记。同时,妥善保管采集到的指静脉数据和相关清单。

第4步:资料上交

发卡小组定期将采集到的数据、本人签字确认的《社会保障卡领取签字明细表》上交各经办机构,并做好交接记录。

第5步:卡片启用

区人社局根据发卡小组上交的指纹数据及个人信息,负责将指纹导入社保卡信息系统,并启用社保卡。

八、职责分工

(一)区人社局:全程参与、指导并监督全区的城乡居民社保卡发放工作;协助处理社保卡发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完成全区社保卡基础信息的录入、整理、核对、上传,及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

(二)各镇(街道):负责做好社保卡发放工作和做好发放不成功的社保卡上报上收工作;对信息有误正在核对修改过程中暂未制卡的参保人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做好现场发卡秩序的维护工作,妥善解决社保卡发放中出现的问题,防止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群众有序领卡。

(三)各合作银行:负责社保卡宣传资料的印制,负责做好身份证的复印和金融功能的激活工作;在发卡过程中做好与卡片的金融功能有关的服务和解释工作;同时为社保卡的发放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精心准备,周密安排,把社保卡发放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日程抓实转好。实施主体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社保卡发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扎实推进社保卡发放各项工作。区社保卡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镇(街道)社保卡发放工作,收集、协调处理发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人社局、镇(街道)及合作银行要抽调精干力量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按期完成金融社保卡发放任务。

(二)保障卡片安全。区人社局及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卡片的管理,严格执行卡片出入库登记制度,重点加强卡片的出入库管理及领发工作,镇(街道)要做到卡片“当天出库,当天入库”,并严格规范卡片的出入库责任手续。在社保卡发放工作中各发卡工作组要确保运输安全,严禁普通邮寄、快递、委托他人携带等形式交接社保卡。

(三)保护信息安全。所有工作人员应增强对申领社保卡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区人社局须对发卡过程中涉及到个人基本信息的表格、清单等纸质资料做好回收及统一保管工作,对无须存档的纸质资料、电子数据,由专人统一销毁,确保个人信息数据安全。发卡工作组须加强对发卡专用电脑、指静脉设备、移动 U盘等设备正确使用和规范管理。镇(街道)工作人员在完成指静脉数据的系统导入工作后,必须及时删除电脑上的个人信息,确保信息数据安全。

(四)广泛宣传引导。区人社局、合作银行和发卡镇(街道)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服务、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地向广大参保人员广泛宣传社保卡的功能和作用,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社保卡,充分认识和积极使用社保卡,为顺利推进社保卡制度建设应用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圆满完成社保卡发放工作。

(五)维护信访稳定。各镇(街道)和各相关单位在社保卡发放过程中,要对社保卡的发放、应用、管理等工作切实负起责任,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妥善解决社保卡发放中出现的问题,防止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社保卡发放工作顺利开展。对于反映较为集中的事项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网络编辑:马承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