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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杨陵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22 18:00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杨陵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助力“追赶超越”,根据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8〕2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8年杨陵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采取网站、广播、微博、微信、政务公开栏、档案资料公开等方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工作计划请于8月7日上午12:00前报区政府办公室(纸质版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87012106,电子版发至yanglingquzwgk@163.com),并在各自官方政务公开平台中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请于11月20日前上报区政府办公室。为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全面完成各项政务公开任务,区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2018年杨陵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

附件

2018年杨陵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

类别

工作任务

工 作 要 求

落实单位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区政府常务会等区级重大会议决定的事项、区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区政府办

区政府各部门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区政府各部门

做好区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全面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区编办

区政府各部门

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承办单位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进行答复全文公开。

区政府办

各相关部门

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围绕重点领域

加大公开力度

推动全区、区级各部门、各镇办财政预决算信息全面公开。制定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

区财政局

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各镇(街道)

选取本行业中社会关注度高的中大建设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公开。

区发改局

区财政局

国土分局

类别

工作任务

工 作 要 求

落实单位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

围绕重点领域

加大公开力度

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公开。构建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过程透明化。

区财政局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区扶贫办

区人社局

区民政局

区环保局

食药监分局(食安办)

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区政府各部门

各镇(街道)

围绕稳定市场预期

加强政策解读

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区政府各部门

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政策起草的牵头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和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的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解读,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类别

工作任务

工 作 要 求

落实单位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

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理、有效回应。

区网信办

公安分局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讲清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

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建立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问责机制,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整改。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按照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7〕29号)要求,配合构建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区政府办

区编办

区电子政务办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各镇(街道)

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全面公开政务服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

做好示范区政务服务平台与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接和信息互联互通工作。

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

类别

工作任务

工 作 要 求

落实单位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提升实体政务大厅

服务能力

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群众和企业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区委政法委

区编办

各镇(街道)

推广“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

区委政法委

区编办

各镇(街道)

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设立综合窗口,避免服务窗口“冷热不均”问题。

完善人员激励约束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区发改局

区住建局

区委政法委

区电子政务办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各镇(街道)

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

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

进一步规范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实行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网站

建设管理

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区电子政务办

区政府各部门

各镇(街道)

类别

工作任务

工 作 要 求

落实单位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网站

建设管理

加强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等功能。

区电子政务办

区政府各部门

各镇(街道)

大力推进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

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协议第六版(IPv6)。

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用好“两微一端”

新平台

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灵活便利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

区网信办

区政府各部门

各镇(街道)

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核把关。

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用好政务热线电话

加快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年底前将清理整合情况报区政府办备案。

区委政法委

区政府相关部门

各镇(街道)

除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统一整合到“12345”热线平台,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

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

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对照国家即将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做好过渡衔接工作。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应公开的尽公开。

区政府办

区政府各部门

各镇(街道)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类别

工作任务

工 作 要 求

落实单位

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新条例的落实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区法制办

区政府各部门

各镇(街道)

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总结迎考

涉及试点领域各单位要扎实推进试点工作,7月底完成试点各项任务,报送试点成果和总体情况。8月做好试点工作迎考验收工作。

区政府办

试点领域相关单位

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编制区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政务“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共参与等要求。

区政府办

区政府各部门

各镇(街道)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依法依规严格信息公开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标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进行公开。

区政府各部门

各镇(街道)

建立健全公共

企事业单位信息

公开制度

教育、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于11月底前分别制定完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参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注:应公开信息要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网络编辑:马承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