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示范区管委会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的通知>》(杨管办函〔2024〕9号)文件要求,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示范区管委会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的通知>》(杨管办函〔2024〕9号)文件要求,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