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三个年”活动要求,进一步维护我区客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保证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促进客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杨陵区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出租车、网约车和道路班线客运的服务质量,增强群众正确选择出行车辆的安全意识,打击非法营运,保障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多种客运方式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便捷客运出行的需求,提升客运服务满意度,打造良好的客运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长效联动工作机制,成立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
组 长:杨 诚 杨陵区政府副区长
丁杰雄 杨凌示范区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组 员:杨海平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帅 勇 公安杨陵分局副局长
曹 锋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梁 锋 交巡警支队杨陵大队大队长
许志强 交巡警支队新区大队大队长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杨海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稽查人员调配、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
三、专项整治重点
(一)严厉查处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客运的非法营运车辆、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
(二)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和个人。
(三)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平台违法组客、拉客等违法经营行为及以顺风车名义变相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行为。
(四)严厉打击出租汽车拒载、绕道、议价、恶意拼客、不使用计价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多方联动,在杨陵南站(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周边区域等旅客集散地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群众举报的违规违法嫌疑车辆进行稽查,对证据确凿、存在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职责分工
(一)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深入辖区运输企业开展运输市场违法信息摸排,征求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建议;开展出行旅客信息咨询,掌握群众的出行需求和出行方式;建立客运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者及车辆清单和台账,摸清违法、违规运输经营者的活动规律,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撑。
(二)公安分局负责严厉打击阻挠交通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严厉打击客运市场涉毒涉黑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受理侦办交通运输局移交的涉嫌扰乱客运市场秩序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三)交警部门负责做好联合执法过程中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保障执法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四)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公安交警依法整治高铁站(汽车站)、火车站、学校门口等人员密集区域的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五)各相关单位联勤联动、协调推进,采取“公安交警部门拦截、交通执法部门取证并实施处罚”的工作流程,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形成打击非法营运的高压态势。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从讲政治和维护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落细,出成效。
(二)密切联动协作。工作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中枢纽带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积极组织协调交通、公安、交警等各方力量密切配合,认真履责,凝聚强大工作合力,营造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相关单位确定一名专项整治行动联络人并报至区交通局(联系人:罗亮亮;电话:17782753596 87012531)。
(三)规范文明执法。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工作,用好现代化的取证设备、科学有效规范执法,坚决防止和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等行为,最大限度支持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附件:各单位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联络人名单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
附件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联络人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1 |
杨凌示范区交巡警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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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安杨陵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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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杨陵区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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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交巡警支队杨陵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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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交巡警支队新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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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杨陵区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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