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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人民政府关于颜冰清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7-21 09:50

杨政任字〔201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11年7月15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研究,决定:

颜冰清任区人社局局长;

张茂林任区民政局局长;

  驰任区司法局局长;

刘展国任区审计局局长;

李海平人区信访局局长;

免去:

崔智琪区人社局局长职务;

陈永亭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镇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二0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