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淑茹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接区人大常委会通知(杨人发〔2015〕2号),经区八届人大常委会2015年1月16日第23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李淑茹同志为区民政局局长。
免去:
李淑茹同志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2日
关于李淑茹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接区人大常委会通知(杨人发〔2015〕2号),经区八届人大常委会2015年1月16日第23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李淑茹同志为区民政局局长。
免去:
李淑茹同志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