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任字〔2015〕13号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景文社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区委杨字〔2015〕39号文件通知,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景文社同志任区工业与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晓霞同志任区工业与信息化局副局长;
吴岁康同志任区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赞斌同志任区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蒋立虎同志任区法制办公室主任(兼)。
免去:
景文社同志区中小企业局副局长职务;
李晓霞同志区中小企业局副局长职务;
吴岁康同志区市政管理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赞斌同志区市政管理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蒋立虎同志区法制局局长(兼)职务;
李永涛同志区法制局副局长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7日